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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农村供水水毁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 发布时间 2014/10/30
招标代理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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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农村供水水毁工程实施方案已由哈尔滨市水务局以哈水发[2014]1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招标人为通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哈尔滨市水务局进行了招标备案,现对通河县农村供水水毁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通河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小兴安岭南麓,松花江中下游左岸(北岸)。地理位置东经128°10′00″~129°25′24″,北纬45°52′24″~46°37′21″。海拔高程在100.00m~600.00m。东与依兰县毗邻,西和木兰县相连,南与方正县、宾县隔江相望,北和庆安县接壤,总面积5676km2。

通河县2013年农村供水设施水毁工程涉及通河镇9个村屯、祥顺镇4个村屯、清河镇2个村屯、浓河镇2个村屯、凤山镇1个村屯,共计5个乡镇,18个村屯。总人口11838人。此次修复水源井工程10眼、厂房9座、井房4座、净水工程11处、输配水管网9处。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11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4年12月30日。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水源井工程10眼、厂房9座、井房4座、净水工程11处、输配水管网9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11月3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项目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10月31日~2014年11月4日每日8时~11时30分,14时~17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号(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4年11月5日8时30分在通河县水务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焦述琛

电 话:130*****073

招标人地址:通河县通河镇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政编码:150090

电子信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刘洪涛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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