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建设及系统总集成
询价邀请书
依据仙桃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下达的仙财采计[2014]B254、256号计划函要求,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仙桃市公安局委托,对其所需仙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建设及系统总集成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项目名称:仙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系统建设及系统总集成。
二、项目内容:供应商需提供12个路口道路交通信号灯系统、10个路口人行横道灯(带语音提示及音乐背景)、7个路口电子警察系统设备并完成全部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维护服务及原电子警察系统平台的升级改造。预算价格为420.1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三、项目编号:XTZFCG/2014/054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竞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二)有湖北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B类及以上或省内备案的外省同级以上资质;
(三)参与投标的电子警察系统主要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公安部的相关技术标准,同时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单项产品检验报告;
(四)参与投标的道路交通信号灯必须符合国家及公安部的相关技术标准,同时具有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2012年以后的检测报告;
(五)近两年的交通设施建设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包含路口信号灯和电子监控设备等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本项目的全部需求,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六、竞标事项
1、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竞标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竞标人可在2014年11月4日(工作时间)前到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仙桃大道中段32号,仙桃市财政局办公楼11楼1106室)领取询价采购文件。采购机构免收工本费。
2、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的原件(须经年检,真实有效)、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不退):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代理人近两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记录;
(4)湖北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B类及以上或省内备案的外省同级以上资质;
(5)参与投标的电子警察系统主要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公安部的相关技术标准,同时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单项产品检验报告;
(6)参与投标的道路交通信号灯必须符合国家及公安部的相关技术标准,同时具有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2012年以后的检测报告;
(7)近两年交通设施建设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包含标路口信号灯和电子监控设备等相关的合同、验收报告)。
3、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0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止。
4、询价文件递交地点:仙桃市交警支队五楼会议室
5、谈判时间:2014年11月10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整。
6、谈判地点:仙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舒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转5102
徐先生 联系电话:180*****060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