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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 发布时间 2014/10/30
招标业主金湖县农业委员会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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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金湖县农业委员会委托,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金湖县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项目(JHZFCG-2014-042)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标段一:秸秆腐熟剂300吨,招2名供肥企业,供肥比例为60%、40%。标段二:商品有机肥 3000 吨。招2名供肥企业,供肥比例分别为60%、40%),投标人可投其中1标段,也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必须同时满足对应的资质要求。此次公开招标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开标时公布,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采购物品、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提供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所投秸秆腐熟剂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 所投商品有机肥产品必须具有省级肥料登记证,且在登记有效期内(提供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秸秆腐熟剂投标企业应提供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自2014年1月后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无害化指标可由省级以上(含省级)有资质单位出具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出具单位盖章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商品有机肥料投标企业应通过江苏省农业委员会2013年商品有机肥料定点生产企业资格的认定。提供所投产品2014年以来县级以上(含县级)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无不良生产、销售与应用记录。

(6)投标人确保产品质量,根据项目要求及时供货到指定地点、分发到户,并提供良好的技术和销售服务。

(7)此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品和包装物,并附有使用说明,不提供样品的作废标处理。(标段一、标段二样品各1公斤)

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中心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金湖县政府网直接下载,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传真至采购中心,传真:****-********查看详情

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

,并电话与采购中心联系确认,电话: ****-********查看详情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售出不退。

注:如果投标人未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凡已报名响应该项目的供应商因故未参加投标的,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书面说明传真至****-********查看详情,否则将按照《江苏省供应商管理条例暂行办法》进行处罚。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4年 11月20日下午2:30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 11月19 日下午5:00(未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建设路33号气象局后楼202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叶绪华 电话(传真):****-********查看详情

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4年11月20日下午2:30

开标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建设路33号气象局后楼201室)

评标地点: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建设路33号气象局后楼201室)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徐永江 电话:****-********查看详情

(2)采购单位联系人: 王仁华 电话:139*****932

(3)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 叶绪华 电话:****-********查看详情

8、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标段一人民币伍仟元整;标段二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送到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建设路33号气象局后楼202室)。

(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投标人可携带电汇(必须提供电汇凭证复印件)、现金或现金缴款单,转帐支票进帐单(进帐单上必须是付款行盖转讫章)、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人本身。

(3)我中心开户行信息:

银行帐户:金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工行淮安金湖县支行

账 号 :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374

(4)中标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交纳0.4%的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

金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将参与 (项目编号: JHZFCG-2014-042)的投标,现已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特发函确认。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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