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 | 申请人 | 项目 |
001 | 官垛大泊河道清淤 | 淤泥土方54071m3 | 约40万元 | 水利工程三级及以上 | 技术证书 |
3. 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3.1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需提供以下原件:a.授权委托书;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c.资质证书副本;d. 技术员及以上证书; f.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须复印并加盖公章留于建设方处。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绩:无
(7)其他报名条件:a.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同企业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需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b.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
(8)其他:现场自行踏勘。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投标时间地点:
4.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6日8时00分至2014年10月29日17时00分之前。递交资审材料和投标时间:2014年10月30日17时前(资格预审材料需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海安县白甸镇政府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入围。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时缴纳。
7.开标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须到场。
8.评标办法:现场确定。
招标人:海安县白甸镇政府
地 址: 海安县白甸镇
联系人: 袁伟伟
招标人(盖章)
清淤工程施工说明
⑴ 三座拦水坝顶宽2m,平水面向上1m,坡1:3。
⑵ 老闸坝埂清理平闸底,确保船只畅通。
⑶ 淤泥清理按河床自然地貌清理到板底,所有红白垃圾清理上岸。
⑷ 按指定地点以黄龙官家前数塘为主点送土,不得随意乱送,确保文明施工。
⑸ 清淤结束后经镇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撤泵放水。
⑹ 打拦水坝用土需按甲方指定地点取土。
⑺ 放水后拆拦水坝要彻底,不得影响游船通行。
投标须知前表
序号 | 内容规定 |
1 | 工程名称:白甸镇官垛大泊河道清淤工程 建设地点:海安县白甸镇官垛村 工程要求工期: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2月20日 质量标准:合格 |
2 | 招标内容:白甸镇官垛大泊河道清淤 |
3 |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保证金数额20000元人民币(现金)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现场缴纳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 |
4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30 日内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1份,共 2 份 |
5 | 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公布给所有投标人 |
6 | 施工现场自行勘查,工程具体施工技术要求详见施工说明; 若工程工作量和施工具体要求需咨询的,与镇水利站王金圣联系,电话:136*****658. |
7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安县白甸镇人民政府,投标时将下列资料密封盖章后提供: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2.简易预算资料;3.报价函 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10月30日17 时 00 分 |
8 | 开标时间:2014 年10月31日15 时00 分 开标地点:海安县白甸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
9 | 工程款给付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给付工程总价的70%,余款次年底结清。 |
10 | 最高限价(总价):397324元,固定总价; 中标方式:合理价中标 评标方式:现场确定 |
11 | 招标方确定中标者后,在即日内通知中标者,中标者在5日内签订合同,中标者承担招标见证费用,否则视为放弃,投标保证金视为违约金;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当日返还,不做任何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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