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受崇川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崇川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配套硬件及软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竞谈人参加竞谈。
一、项目名称:崇川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配套硬件及软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CCG201487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42.5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竞谈文件第三章;
五、潜在的竞谈人资格:
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
3、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4、具有质量管理ISO9001:2008体系认证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当年年审已经通过的)。
5、若投标人非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的,在市区范围内必须有分公司或提供与本地具有一定实力的且业务范围与本项目相关的公司所签订的代维协议。分公司必须成立3年以上(含3年)的相关证明材料,代维公司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资格(施工期间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的资质证书交甲方保存)。
7、所投产品主要设备(大屏、会议系统)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质保承诺函;
8、有较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出具当地检察院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特别提醒:请各竞谈人携带所有资格材料原件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评标小组将对各竞谈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谈判。资格后审材料、竞谈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竞谈开始时间:2014年12月 19日上午9时整。
七、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94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4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谈判保证金:
1、竞谈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捌仟圆整(8000.00元)。
2、竞谈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仅限汇票、本票的形式带至谈判现场,在递交竞谈文件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南通汇丰支行
银行账号: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2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28号跃龙楼4楼
联系人:薛晓艳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传 真:****-********查看详情 邮箱:ntcjzb@126.com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