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金湖县前锋镇同心村决定对村集体所属位于王圩农田对外进行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原王权章承包的农田,面积约60亩(农田面积约45亩,水面约15亩;面积不再重新丈量),具体四址:东至农田田埂西岸,西至避沉沟圩东下坡脚,南至原黄启华鱼塘交界埂北下坡脚,北至新河交界沟圩南岸;竞标者须交投标保证金38000元、秸秆禁烧保证金2000元。
二、报名人条件:凡具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竞标。
三、竞标原则:本次公开处置的集体资源采取明标暗投的方式,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标底,且所出报价最高者为中标(报价精确到百元)。
四、承包期限从2014年12月18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止。
五、交款方式:中标者必须于中标时以现金(人民币)一次性结清承包金。
六、报名事项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6日15:00前
2、报名地点:前锋财政所
3、投标时间:2014年12月16日15:30前
4、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7日9:30
5、开标地点:前锋财政所
6、联系人:张忠怀(137*****468)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设有底价,底标为35000元,不达底价不成交。
2、申请人应自行对出让资产进行现场踏勘,依据出让须知中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调查及测算,并向相关单位进行咨询。
3、本次资产处置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集体资源处置须知。申请人可于2014年12月11日到12月16日(工作时间),到前锋镇集体资产处置代理服务中心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标保证金后领取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相关资料, 详情可登陆http://szgl.jh12345.cn/Default.aspx查询。
前锋镇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代理服务中心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