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年产2000辆半挂车建设招标公告

年产2000辆半挂车建设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发布时间 2014/12/11
招标业主沙湾县汇鑫机械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2014年12月,受沙湾县汇鑫机械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承担该公司年产2000辆半挂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沙湾县汇鑫机械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辆半挂车建设项目。
  2.地理位置: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新疆沙湾县工业园工矿产品加工区(哈拉干德工矿产品加工区)。
  3.项目概况:年产专业半挂车系列产品2000辆。
  4.项目占地:总用地面积33350m2,总建筑面积9900 m2;
  5.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40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沙湾县汇鑫机械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沙湾县哈拉干德工业园区
  联系人:周三银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政编码:830063
  联系人:张剑飞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传真)
  邮箱:********查看详情4@qq.com">********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查看详情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沙湾县环保局,经审核后取得项目初审意见。包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项目建设单位持审批申请,连同沙湾县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塔城地区环保局。经审查后,取得塔城地区环保局环评批复。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塔城地区环保局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简本。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塔城地区环保局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4年12月11日起,到2014年12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