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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旅游保护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 发布时间 2014/12/29
招标业主凤凰县展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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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古城旅游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4】2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凤凰县展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2.项目概况及招标代理范围

2.1 项目名称:凤凰古城旅游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凤凰县沱江镇城北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6620平方米

2.4 投资额:总投资约为人民币31279.25万元

2.5 招标代理范围:凤凰古城旅游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具有有效的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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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和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证。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选定办法

本招标项目选定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请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项目负责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和专职人员证,以上资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二套(所有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章)于2014年12月29日至2014年12月30日每日0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在凤凰县展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为:凤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凤凰县沱江镇凤凰南路16号),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6.2 投标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至少3个有效期内的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等证件的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凤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查看详情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凰县展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凤凰县沱江镇民俗园政务综合楼四楼

邮 编:416200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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