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公安部北斗卫星导航综合应用系统及设备购置硬件招标公告

公安部北斗卫星导航综合应用系统及设备购置硬件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 发布时间 2014/12/29
招标业主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公安部北斗卫星导航综合应用系统及设备购置项目硬件部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

1、 招标编号:0716-1441GA030652
2、 招标人名称: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3、 采购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 采购内容: 北斗卫星导航综合应用系统及设备购置
5、 采购预算:人民币491.03万元。
6、 采购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北斗位置服务子系统硬件、北斗短报文服务子系统硬件、北斗授时服务子系统主要设备。具体参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7、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
3)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法人单位;
②投标人必须保证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③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④投标人如为所投硬件产品的代理商,须具有服务器、交换机、指挥机、磁盘阵列、有源终端、无源终端的制造商出具的代理商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协议、长期合作协议、销售代理协议或授权书等类似文件,具备上述文件之一即可),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可不提供;
⑤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9、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4年12月29日起至2015年1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北京时间),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若须邮购,须另加人民币100元。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 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中国五矿集团大厦四层会议室
12、 开标时间:2015年1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13、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中国五矿集团大厦四层会议室
14、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5、 特别说明: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商代表须携带身份证件及由项目负责人签署并加盖投标商公章的《保密责任书》(格式见附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6、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安部廉政监督举报电话:010—12389
网络举报:www.12389.gov.cn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206室
邮编:100044
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联系人:程皓,潘爽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29日



保密责任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公司和有关人员必须履行以下保密责任:
一、参加投标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对此标书的内容应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严格控制知悉范围和人员。
二、投标公司在接到招标公司的未中标通知后,应指定专人及时销毁有关招标文件。
三、对违反上述要求,泄露此标书内容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公司名称: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文章来源:


附件下载:


--------------------------------------------------------------------------------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