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模 |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投资额约为44.12万元 | ||
建设施工地点 | 随县安居镇肖家店村 |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图范围内的人工湿地建设及湿地植物种植、一年期养护和维护管理(工程竣工之日算起) | ||
开工日期 | 2015年 | 工期(日历天) | 30日历天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3.4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交公司2012、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报);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3.5企业近两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13 日至2015年0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随州市随县新县城环保局会议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须是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项目经理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核原件,留复印件,且每张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到上述指定地点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5.3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02日15时00分;
地点为 随州市随县新县城环保局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县安居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丁兴国 ****-*******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雄楚大街明珠花园锦澜苑103栋1单元11-12层
联 系 人:高工
2015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