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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城南谭伦像排水涵工程理摇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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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 发布时间 20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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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城南谭伦像排水涵工程理摇号公告

宜黄县城南谭伦像排水涵工程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抚府发[2013]9号)文件和《宜黄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入库及退库、摇号抽取、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邀请招标代理机构摇号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概况为宜黄县城南谭伦像排水涵工程,本次招标金额49.07万元

招标代理委托工作内容办理招标告知备案,发布招标信息,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等工作,招标代理费用用原则上按宜建发〔2013〕9号文件执行 ,并按如下时点支付:招标代理事项完毕,并上交备案资料后一个月内付款。

三、参加摇号条件:已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54号)规定具有与本项相应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资质、已承诺响应本招标公告内容、已进入宜黄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

四、参加摇号人可持摇号承诺及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如实行电子投标文件网络运行可不提供、不参加开标会),于2014年12月31日15:00-16:00到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大厅登记,并于2014年12月31日16:00在登记处参加公开摇号。

五、摇号抽取委托我单位何毛毛操作、产生中选人一名和候补中选人一名,并由招标单位邀请宜黄县建设局派员见证。

六、摇号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中选人须草拟代理合同,与我方沟通,并签订合同,否则我方将通知候补中选人签订。中签人派驻本项目从业人员需进入宜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信息库。七、签订合同后由中选人将合同送交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合同签订时发生争执请招标监管部门协调。





摇号招标单位(签章):摇号招标单位法人代表:



摇号招标联系人:何毛毛 联系电话:139*****449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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