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延伸区文化体育中心工程(风机设备)
建设单位: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开发区二期
建设规模:新风风机、排烟风机、诱导风机共计90 台,热风幕44台。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投资:120万元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招标内容: 风机设备供货及售后服务
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为该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对其的授权书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制造商的公章;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相关风机设备制造等内容。
3、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持制造商授权书(针对代理商)进行投标。
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2015年04月25日——2015年04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嵩山街257号305室
报名须知: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上述资料均需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军成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