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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武警郎溪县中队军事训练场设施工程澄清修改的通知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 发布时间 20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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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武警郎溪县中队军事训练场设施工程(皖建施招-LX-2015-021)有关澄清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6条

“简易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包括: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有);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修改为:

“简易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包括: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招标文件第9.4条

删除“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按照相应的政策文件规定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不调整的除外;⑥、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按照有于发包人的原则执行。其中材料价格不做调整。”

郎溪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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