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换热站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换热站工程施工招标
二、招标编号:0651-150644/G
三、招标内容:140#—159#换热站,共计20个换热站工程施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相应的安全考核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为入围招标,通过招投标、评标,确定两家施工单位完成20个换热站工程施工任务。
五、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5年6月7日—1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并装订成册,到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市政府对面)众生大厦7层,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国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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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6月30日 8:30-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30日 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日内,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标书款、投标保证金应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呼和浩特新城东街支行
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67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市政府对面)众生大厦7层
联系人:任 影 刘 虹
电 话:****-*******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E-mail: renying0967@163.com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联系人:金作强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