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太伟方恒广场项目,经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发改审批投字【2014】1号文件批准同意建设,招标申请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由内蒙古太伟方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E座屋顶花园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太伟方恒广场E座屋顶花园景观工程。
(二)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原电缆厂院内。
(三)占地面积:约7877平方米。
(四)计划投资:约24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三、招标内容
(一)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招标内容及施工过程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本企业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园林工程师。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时间: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地点: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昱华大厦B座4楼。
(四)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必须为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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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
8、项目负责人为园林工程师须提供园林工程师证书;
9、附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壹份,A4纸),未提供原件或逾期送达或提供资料不全者,被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获取地点: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收费户名:李劼
(四)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蓝天支行
(五)账 号:6221 4700 0131 5538 400
(六)行 号:3131 9100 0476
(七)售 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八)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时间:另定
(二)递交地点: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
(一)招 标 人:内蒙古太伟方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顺梅
电 话:****-*******查看详情
(二)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丑磊
电 话:****-*******查看详情
邮 箱:nmxtl@163.com
附件:资格简表
招 标 人:内蒙古太伟方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五年六月八日
附件
资格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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