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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及附属用房招租公告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 发布时间 201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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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石桥镇黎明村委会的委托,石桥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就黎明小学教学楼及附属用房对外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TNQ*******查看详情

2、项目名称:石桥镇黎明小学教学楼及附属用房招租

3、地块位置:石桥镇黎明村汤曹自然村

4、面积:400㎡

5、租赁期限:5年

6、租赁底价:3万元/年

7、竞租保证金:1万元

8、标的基本情况:

该房屋于92年建成,位于黎明村汤曹自然村。占地面积约4600㎡,建筑面积170㎡,共计3层。房屋基本情况良好。

9、产权归属

该房屋由黎明村委会投资建造,产权属于黎明村委会。但该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证明。

二、租赁

1、租赁方式:本次招租项目为出租,出租用途用于办公、经营等,租赁期限5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租赁费缴纳方式:分二次付款,第一次为成交确认之后及时缴纳总租赁费的60%,第二次为2018年12月31日前缴清余款。

3、租赁基本要求:

(1)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自行查看现场,并了解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承租方在办理有关经营证照及经营租赁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凡参加报名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房屋现状。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3)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自行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楼梯、支撑、墙体、连接点和基础)、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立杆、柱、框架柱、支墩、屋架、悬索)或明显加大荷载;不得削弱房屋结构整体稳定性和抗震性;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对外转让、转租、出借。

三、报名

1、报名资格: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报名参与竞租。

2、报名要求: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当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dtzbcg.cn),点击本公告下方的"网上报名"按钮进入报名程序.

(2)凡有意参加竞租的意向竞租人,请于 2015年6月23日至 2015年7月2日登录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 年7月2日17时。

(3)意向竞租人办理网上报名时须提交上传下列资料:(1)意向竞租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须提交:报名联系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2)意向竞租人为自然人的只需上传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

(4)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于2015年6月23日至 2015年7月2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00对意向竞租人报名材料予以审核。

(5)意向竞租人必须通过网上报名,待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意向竞租人应及时登录网站关注报名审核结果。

四、竞租

1、竞得人确定方式:

(1)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家数确定竞价方式。如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为1家,在不改变租赁条件的前提下,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协议底价为人民币3万元/年。如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为2家或2家以上,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公开招标,报价最高且高于租赁底价者为竞得人。

2、竞租时间和地点

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姑孰镇于湖路58号)。递交时间:2015年7月3日9:30—10:00。当涂县石桥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拒绝接受2015年7月3日10:00之后递交的报价函。

3、竞价方式和程序

(1)本项目采取明底暗投。

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意向竞租人以报价函的方式一次性报价。报价函必须用信封密封,信封外注明意向竞租人名称。意向竞租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封口处加盖竞租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意向竞租人如为自然人,自然人需在封口处签字或盖章。

(2)竞租现场实行准入制。

竞租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凭下列资料进场:①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是委托代理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马鞍山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④缴纳保证金的凭证;⑤密封完好的报价函。

意向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马鞍山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③缴纳保证金的凭证;④密封完好的报价函。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须同时提供1份复印件。

每个意向竞租人只允许一名人员进入竞价现场。

4、意向竞租人的报价应高于租赁底价,低于租赁底价的为无效报价。

5、在高于租赁底价的基础上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竞价现场出现最高报价多人相同的,黎明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或最高报价者同为黎明村村民的,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最终竞得人。

6、竞租文件取得

意向竞租人在本公告附件内下载下列资料,及时填写完整,并于报价当日递交。

(1)马鞍山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2)报价函

(3)授权委托书

7、竞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1)竞租人需缴纳人民币1万元的竞租保证金。汇入竞租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竞租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竞租人自负。

(2)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日17时,各意向竞租人必须于该时间前将保证金从自己的银行账户汇入到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汇入到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以到达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时间为准)。意向竞租人保证金汇出并到达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及时到交易中心综合管理股开具票据。意向竞租人由他人账户代汇或超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汇入的保证金的,其竞租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

(3)竞租保证金账户为:

户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当涂支行

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5591

(4)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竞租人未成功竞得,3日内无息退还。竞租成功的,其竞租保证金转为租赁款,取得竞得资格后不与出租人签订合同或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或违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确认竞租结果,签订《租赁合同》

1、成交确认。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现场确定竞得人。确定竞得人后,出租方及时进行成交确认,签发《成交确认书》。

2、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在取得成交确认之后现场缴纳60%租赁费,逾期未缴纳租赁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且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及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需将合同交石桥司法所进行合同鉴证。

3、合同到期前2个月,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办理退租手续,承租人应无偿退租。出租人若进行下一轮对外出租,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具有优先受让权。

六、本公告由当涂县黎明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项目联系方式

当涂县石桥镇黎明村民委员会:夏遵宝

联系电话:136*****310


当涂县石桥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杨海军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987


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开飞谢朝阳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查看详情

注: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名的意向竞租人,点击本项目公告下方的“网上报名”按钮报名。


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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