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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工业区第四小区9号厂房招标公告及说明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广东省-东莞市 发布时间 201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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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DJ 2015-021

东莞市道滘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受东莞市道滘镇南城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将对位于道滘镇南城工业区第四小区9号厂房,物业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仕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面积

租赁年限

保证金

资产地址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 om.cn)查看详情

经营性资产

建筑面积2500m2

占地面积4300m2

3年

50000元

道滘镇南城村工业区第四小区9号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农业生产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项目按现状交付竞得者使用。

五、申请时间

有意竞投者,请于2015年07月02日前到镇府二楼集体资产交易中心进行申请登记,不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的,不得参加竞投。

六、提交资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七、交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15年07月02日17:30前,将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说明:1、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注明:DJZCJZ2015-021;2、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不接受现金存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投人要求是同一人,直属关系除外,但要提供户口薄或者公正处证明)。

账户名称:东莞市道滘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道滘支行

八、看样时间

与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15年07月0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其余时间,请意向竞投人自行看样。

八、公示时间

本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2015年06月24日至2015年07月02日。

九、竞投时间

竞投时间,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东莞市道滘镇南城村委会

联 系 人:钟适华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东莞市道滘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府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南城厂房租赁交易说明

道滘镇南城股份经济联合社现有厂房一间面向社会进行平台交易,为使竞投人详细了解交易及租赁期间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基本情况

一、厂房基本概况及经营用途

1、出租单位:东莞市道滘镇南城股份经济联合社

2、名称:南城工业区厂房

3、地点:道滘镇南城工业区第四小区9号

4、内容:厂房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空地1800平方米。

5、用途:厂房租赁用途为工业生产(不能开办超环保企业)。

6、其它:本次交易货币单位采用人民币,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面积以交易面积为准,不作实际丈量确认。

二、交易保证金:报名时,报名单位必须向出租单位缴交交易保证金50,000.00元,并将交易保证金存入出租单位指定帐户(开户行:东莞银行道滘支处;户名:东莞市道滘镇南城股份经济联合社;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报名单位凭银行进帐单回执到出租单位开具收款收据。交易结束后,未成交的竞价单位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成功竞得并签订正式合同和缴交租金及履行合同保证金后,交易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无息全额退还(凭出租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原件退款,并收回收据原件)。

三、租金交易底标价:租金交易底标价为29850.00元/月,在租赁期内租金无递增。

四、组织交易: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应在交易日组织交易,只有1家提出受让申请的,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交易;有2家以上提出受让申请的, 在不低于底价的条件下,采取竞投的方式交易,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确定最终竞得人。

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得人必须在竞投成功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竞得人没有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交易,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交易达成但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同放弃交易,不予退回保证金。

五、主要合同条款

1、租赁期限、免租期和计租期

①租赁期限为叁年,即从2015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②、竞得单位装修免租期为贰个月,即从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8月30日止。免租期内只免收应缴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竞得单位按相关规定交纳。

③、计租期从2015年9月1日起至 2018年6月30日止。

④、出租单位于2015年7月1日将租赁物交付给竞得单位使用。

2、租金及合同保证金

①、租金按月缴交。竞得单位于每月10日前将当月租金转入出租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东莞银行道滘支行,户名:东莞市道滘镇南城股份经济联合社,账号:5000 5794 9606 023)。

②、竞得单位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一次性向交易单位缴交相当于成功交易的叁个月租金作为履行合同保证金和预缴计租期的第一个月租金,竞得单位应将款项转入前款出租单位银行账户。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上述租金及保证金的,出租单位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重新进行平台交易。

③、合同期满,在竞得单位付清租金等经营费用后,出租单位将租赁定金无息全额退还竞得单位。

3、租赁物的维护

①、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护管理由竞得单位负责,竞得单位应定期检查租赁物。除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竞得单位的建筑结构问题外,租赁物的维修由竞得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②、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竞得单位的建筑结构问题,出租单位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对竞得单位的装修、装饰部分出租单位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③、竞得单位认为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竞得单位的建筑结构问题的,应及时通知出租单位并采取适当操施防范损失。

4、出租单位权利和义务:

①、出租单位有检查租赁物使用及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的权利,出租单位的检查应在竞得单位陪同下进行。

②、出租单位应当协助竞得单位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环保等证件,有关的费用由竞得单位承担。

③、出租单位收取竞得单位租金为不含税,由镇农村(社区)经济组织票据收取。竞得单位如需开具厂房租赁税务发票,出租单位可协助办理,有关的税费由竞得单位承担。

④、在经营期间,如出现工伤事故、火灾等一切责任由竞得单位承担。

⑤、出租单位负责维修现有的消防设施给竞得单位使用,但在租赁期间如需重装、变更、维修及喷淋消防设施等一切费用由竞得单位承担。

5、竞得单位权利和义务:

①、竞得单位租赁期间不得开办超环保标准的污染项目,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②、竞得单位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出租单位对竞得单位在租赁物内守法经营活动不得进行干扰妨碍。

③、竞得单位在租赁期间应按时缴交租金、水电费、工人工资等一切与经营有关的费用。

④、租赁期间,竞得单位应守法经营,做好环保、消防、保卫工作,出租单位不承担竞得单位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⑤、未经出租单位同意,竞得单位不得改动租赁物结构。

⑥、未经出租单位同意,竞得单位不得改变租用租赁物的经营用途。

⑦、未经出租单位书面同意,况得单位不得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他人。

⑧、竞得单位损坏租赁物的,要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竞得单位承担。

⑨在同等用工条件下,竞得单位应优先聘用本村组村民。

六、其它:

①、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自生效之日起,除战争和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外,如因政制及法人地位的变动,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

②、租赁期内,出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升租金及其他费用,如因单方面提升租金,竞得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③、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出租单位、竞得单位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④、租赁期间,因政府政策、政府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已租赁的物业,竞得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致使出租单位、竞得单位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室内装修费用归竞得单位所有外,其余全部归出租单位所有。

⑤、因上述第③、④款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8331721 钟生

南城股份经济联合社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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