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委托,就关于道路、水渠、晒场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TY2015-GC090-ZFCG090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道路、水渠、晒场项目
1.0
项
详见附件下载
三、谈判供应商确定:
按照财政部74号令规定,经谈判小组推荐,共确定4家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7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金华市李渔路商城西北区G8-9-11幢1-302室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400(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7月3日 09:30
七.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大楼1楼)
八.谈判时间:2015年7月3日 09:30(北京时间)
九.谈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大楼1楼)
十.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被邀请人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汇入以下账户。
投标保证金:54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文倩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地点: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