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均川镇供水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条件
依据随县财政局采购计划下达函随财采计[2015]177号的要求,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县均川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随县均川镇供水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位于均川镇区内,计划工期30天,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招标范围详工程量清单及预算说明。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2)项目经理应是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或三级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未被押证管理和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企业在册(提供有明细的社保及劳动合同)的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备。
(3)2013、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状态良好。
(4)不接受非法人的分公司投标申请。
(5)外省施工企业须有有效的进鄂备案证明。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 谈判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2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原件在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一单元3楼)报名,初审合格后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必须注明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201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⑥拟派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五大员证书、身份证;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⑧申请人为项目班子交纳的2015年有社会养老保险明细的证明资料及发票;⑨外省企业入鄂备案证明。
上述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对响应投标人进行资格及投标符合性审查,从符合资格条件及投标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不足3家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8月18日16时00 分,地点为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随州市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101),递交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经招标人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0.3万元,在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8月14日17时00分前从各投标人账户转入: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随州市银棉支行,帐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6688(请严格按上述内容填写,简写、错写等未能入账的,责任自负,写明所投项目,以便核对),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其缴纳依据以收款单位银行出具的到账依据为准,退还时,可原路返回。
八. 评标原则
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低于成本价除外),推荐成交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随县均川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楼 传真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