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零陵区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已由永州市水利局以(永水办〔2015〕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州市零陵区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
2.3完工时间:2015年12月30日前竣工并投入试运行。
2.4项目概况: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位于湘江上游,湘江与潇水汇合处。北与永州市区另一中心城区冷水滩区相连接,南界双牌县,西达东安县及广西全州县,东抵零陵区。零陵区山洪灾害防治区涉及16个乡镇,山洪灾害防治区面积1452.00km2,总人口达 40.20 万人,其中山洪威胁的人口32.50万人,受山洪威胁县城1个,受山洪威胁乡镇16 个,行政村192个,受山洪灾害严重威胁的沿河村落159个。
2.5招标范围:监测系统完善、预警设施完善、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完善等,包括设备的供货、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整合、安装调试、土建设施施工、系统集成、现场试验、验收、预案、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试运行和竣工验收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与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 (含贰级)。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湖南省外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公司,工商注册分公司成立时间必须在三年及以上。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或近六个月的社保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54号汇富中心A栋62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同时提供以下(1)-(6)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水利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与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公司,工商注册分公司成立时间必须在三年或以上(需提供湖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分公司的工商注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254号汇富中心A栋621
邮政编码:410007
联系人:曾女士 贺女士
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hnty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