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ZTES—150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恩县农场片区棚户(防洪排涝暨兴隆大道道路管网)改造工程 ,已由 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宣发改审【2015】4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贡水一桥至文澜桥 ;
2.1.2建设内容:土石方开挖、回填、车道及人行道、供排水管网、电力通讯管网、雨污分流管网、绿化、路灯等;贡水河南岸污水过河干管工程;
2.1.3计划投资: 约1800万元;
2.1.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湖北省宣恩县财政局国库股提交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至 2015 年 8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分至 12 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由单位委托人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到宣恩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登记,再持该中心《投标报名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到宣恩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宣恩县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6.2外省、州外的投标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州外建筑企业招投标准入备案表》原件。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宣恩县珠山镇民族路21号
联系人:方勇
电 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舞阳大街233号
联系人:陈燕滔
电话(传真):****-*******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