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热电厂关停改造工程和供热扩容工程(2015)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招标公告
编号:HNZB2015-07-3073
一、招标条件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热电厂关停改造工程和供热扩容工程(2015)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进行公开招标,现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业主名称: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热电厂关停改造工程和供热扩容工程(2015)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
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热电厂关停改造工程概况:
本工程一次网管网敷设总长约3.775公里(开沟长),其中主干线新接DN800管线敷设长度约为2.857公里(开沟长),DN700管线敷设长度约为0.52公里(开沟长);厂内二次网管网敷设总长约0.348公里(开沟长),其中DN900管线敷设长度约为0.260公里(开沟长),DN700管线敷设长度约为0.062公里(开沟长),DN450管线敷设长度约为0.026公里(开沟长);新建中心换热站一座等相关配套工程。
本工程热网管道的输送介质为热水,最高工作温度为110℃,最高工作压力为1.6MPa。
本工程地下热网管道敷设方式采用直埋敷设方式,管道全部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
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扩容工程(2015)工程概况:
高温热水一次网敷设总长约9.369公里(开沟长),其中主干线新接DN700管线敷设长度约为3.193公里(开沟长),新建DN400及以下支线部分敷设长度约为6.176公里(开沟长),新建换热站共17座等相关配套工程。
本工程热网管道的输送介质为热水,最高工作温度为110℃,最高工作压力为1.6MPa。
本工程地下热网管道敷设方式采用直埋敷设方式,管道全部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
三、招标内容
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热电厂关停改造工程和供热扩容工程(2015)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共分为3个包:
第一包:预制直埋保温管(一)
蒙能电厂至罕山街公铁立交桥北侧约600米处,DN800长度约2000×2米,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供/回水管规格及长度详见材料清单。
第二包:预制直埋保温管(二)
罕山街公铁立交桥北侧约600米处至厂内中心换热站,DN900、DN800、DN700、DN450等长度约1672×2米,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供/回水管规格及长度详见材料清单。
第三包:预制直埋保温管(三)
二电厂出口沿钢铁大街至欧亚商场换热站DN700主干线及其他热力站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管沟长度约为3.5km,供/回水管规格及长度详见材料清单。
投标人可同时对三个包进行投标,但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只能中一个包。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上述各包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交货期:
技术协议签订后10天内开始供货,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交货地点:招标人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板)。
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 投标人不得处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5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相关内容,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制造预制直埋保温管道的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直埋夹套管AX级))。
(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DN900及以上的预制直埋保温套管检测报告。
(4)投标人应具有最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至少3家不同单位单项合同在DN900及以上且管线长度2Km及以上热力网投入使用的预制直埋保温管道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媒介:本次公告在()和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srm.chng.com.cn)、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chnzb.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6.3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8月10日9:00时起至2015年8月14日17:00时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业绩合同及公告第四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5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6.5.1 文件费的支付
支付方式:仅支持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个人网银),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包括各种名义和形式的电汇和现金),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6.5.2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5.3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查看详情。
5.5.4 招标文件费:2032元/标段;文件费发票开标时领取。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地点呼和浩特天市润大酒店6楼会议室。
7.2 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天润大酒店6楼会议室。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