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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巡察整改进展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发布时间 2023/4/13 关键词巡察整改进展   近期更新6项目点击关注“巡察整改进展”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长沙高铁西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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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7月27日至9月30日对我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并于12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市委巡察组的整改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强省会”战略目标,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落实巡察整改意见。截至3月23日,巡察反馈的44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巡察移交的3个立行立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巡察移交的12件信访件,已办结完毕,相关问题情况说明已提交市委第三巡察组。

(一)坚决扛牢扛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整改是责任书,也是“军令状”。作为被巡察党组织,局党组切实从自己改起,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层层立标杆、压责任。局党组对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及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的要求上来。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安排,成立专班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局党组书记充分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强调,此次巡察整改是市委对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考验,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就是政治上不担当。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及时约谈巡察问题相关责任人,亲自跟踪推进整改措施落地,带头对局党组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大反思大整改活动。

(二)以强有力的措施和行动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见底见效,抓好责任分解和压力传导,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督促和指导各处室和局属二级单位一体抓整改。召开全系统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议3次,全体班子成员齐上阵,16个处室、7家局属单位主动认领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一件件抓,一项项落。实行分类整改、“挂账”整改、“销号”整改,根据不同整改事项,分类有序推进。对于整改工作滞后、问题久拖不决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项调度,督促加快整改进度。通过上下齐抓共管,问题整改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尾巴,达到问题整改了、“病灶”消除了、漏洞堵住了、风气变好了、群众感受到了的效果。

(三)推动巡察整改与当前工作深度融合。整改是当下的工作,也是长期的任务。在整改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补短板、抓弱项、解难题、强自身的强大动力。局党组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加强监督,整体推进巡察整改见底见效,带头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大局抓整改,加快推进“大交通”建设、强化新业态监管、智慧交通数据融合、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等系统性工作,进一步理顺了工作机制、填补了监管漏洞、消除了发展掣肘、突破了行业藩篱。通过巡察问题的全面整改,各级党组织建设更加坚固,领导干部主体责任落实更加到位,“强省会”交通先行谋划更加长远,网约车、公交等行业管理更加完善,行政执法、安全监管等措施更加有力,巡察整改成效显著。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上存在差距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效果欠佳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部署、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印发了《中共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局党组书记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局机关党委为“第一议题”学习负责部门,指定了专人管理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台账,要求局属各单位均明确工作责任。局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以单独段落重点要求各单位党委(党支部)扎实推进“第一议题”实效化,执行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局机关党委转发中共长沙市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党组织加强政策学习。二是2022、2023年局党组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除临时召开、紧急人事任命、专题会议等特殊情况外,均组织了“第一议题”学习,2022年局党组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4次,2023年召开党组会议3次,共学习了27项内容。三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专题学习《交通强国建设纲要》。2022年局党组会议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联防联控、交通安全生产、交通支撑服务乡村振兴、党的二十大建设交通强国等指示精神,2023年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四是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整改。局党组书记、局长代表班子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我剖析,查摆反思,提出整改措施。五是市交通综合执法局完成整改。制定印发了《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要求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集体传达学习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列为党委会议制度化内容,2022年巡察反馈以来均严格执行了“第一议题”。局长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第一议题”制度执行还不到位,班子对照检查批评了“第一议题”制度执行存在形式主义。六是市公路建养中心完成整改。制定印发了《中共长沙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委“第一议题”学习方案》,将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纳入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2022年以来均已严格落实了“第一议题”学习,班子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了“第一议题”制度成果转化有差距,将党的创新理论融合渗透公路工作不够。

(2)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局党组于2023年2月24日印发了《中共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长交党〔2023〕9号),进一步落实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推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二是制定《2023年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长交党〔2023〕19号),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执行,加强对局属各单位理论中心组的调研指导。

(3)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31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一次集体学习暨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题学习,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以重点片区综合交通规划为切入点,发挥市交通运输局在大交通格局中的整合牵头作用,目前正在编制《南部融城综合交通规划》,1月中旬组织资规局市政处、规划处对规划成果进行审查并提出指导意见,目前已形成初步成果,提交至市资规局纳入南部片区控规。三是起草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4号)精神和《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集团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交运函〔2022〕201号)要求,为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促进节能减排降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强化组织实施和细化任务目标,确保运输结构调整得到深化,目前我局正着手制定《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已完成初步方案制定。四是推进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新港(三期)铁路专用线纳入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铁路专用线重点建设项目》,也是长沙市建设首批国家物流枢纽的依托项目。目前,已全线铺轨贯通。新港三期工程和新港铁路专用线建成运营将进一步完善长沙港的功能布局,推动港口与铁路无缝对接,打通多式联运的“最后一公里”,助力我市建设国家综合交通枢纽中心,深入融入长江经济带具有重要意义。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关于“落实中央‘稳经济、保民生”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公交行业纾困和稳定发展工作,我局多次向省交通运输厅领导、职能部门汇报,省财政、省交通运输厅专门安排了资金补助用于支持公交运营,2021年-2025年每年下达我市市本级及所辖区城市公交新能源车运营补助约 1.44 亿元(其中公交集团约 1.1 亿元)。出台了《长沙市主城区公交运营成本规制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的实施落实将有效促进公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督促协会和企业在疫情期间对驾驶员进行一定补助,自疫情政策放开后,我市出租行业经营收入已逐渐回升。三是针对道路客运受疫情的严重影响,我局全力支持道路客运企业发展。支持龙骧发展定制客运,全面推进道路客运“点对点”“门对门”服务,提升服务品质,拓宽客运市场,促升运营效益。对疫情期间在规定期限内未投放的车辆,同意许可延期6个月;支持道路客运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定制客运。重点支持湖南龙骧集团发展,批准其大力发展长株潭定制客运线路,批准龙骧集团开通长沙至株洲和湘潭定制线路共100台车辆,支持其他14条定制线路投入230台车辆;积极促进银企合作,我局和长沙市金融办协调在长银行机构对接交通运输领域企业融资需求。

(2)关于“交通‘强省会’牵头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交通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经我局多次沟通协调反馈意见,现市政府正式发文将长沙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和长沙市重点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合并调整为长沙市国省干线及重点公路建设领导小组,长沙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和长沙市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小组作为专项工作组并入到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二是长株潭运输领域的数据共享方面,组织召开了长株潭智慧交通联席会议,签署长株潭智慧交通合作框架协议;赴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调研,对三市数据情况进行了摸底,通过省厅共享了一批株洲市、湘潭市的网约车相关数据。

(3)关于“打造国家综合交通枢纽中心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同意围绕建设国家综合交通枢纽中心,探索建立国家综合交通枢纽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标先进地区,找差距,补短板,细化量化相关指标;专题已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已启动研究技术单位采购。二是智慧交通建设方面,指导推进出租车监管平台和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平台项目建设,该2个项目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预计2023年内投入运行;根据业务需求开发了局业务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三是运输结构调整方面,督促客运转型升级,提升服务品质,大力发展定制客运,提供“门对门”“点对点”服务,提升客运量;对于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和《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集团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起草了《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待征求相关局属单位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后正式发文。

3.履职尽责有欠缺,真抓实干、敢于担当的意识不强

(1)关于“工作机制未理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行政执法方面,已制定《关于明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流程的通知》,明确行政执法协作流程;加强与省厅法制处沟通,建议修订《湖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办法(试行)》,省厅已采纳建议,今年将启动协作办法修订程序,已召开了座谈会,我局将积极配合省厅修订工作,提出修订意见,助推修订工作。二是公路建养方面,优化市级公路建设协调议事机构。提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将长沙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改造协调领导小组、长沙市重点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优化合并为长沙市国省干线及重点公路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已由市政府正式发文成立,目前正在拟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优化公路建、养领域事务性工作流程。出台《长沙市级公路建设、养护事务性工作流程优化方案》《关于调整我市部分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管理监督流程的通知》两个文件,对全市公路领域干建、干养、农建、农养和行业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优化,有效解决过去长期存在的机制不顺畅问题,切实强化公路工程安全质量监管水平,不断促进全市公路路况水平提升;加强行业规范管理。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长沙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长沙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长沙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对干线公路建、管、养等工作进行规范,对市、县两级和行业发展机构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晰。三是全面摸底了解执法局人员及单位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上报《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事项的请示》,积极向上对接沟通,争取尽早明确执法局单位性质、人员身份等问题。

(2)关于“部分项目进度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了“十四五”规划公路、水路、站场等项目执行情况,2月上旬已赴区县(市)开展十四五中期规划调整调研,将进一步加强科学论证,为规划项目实施打好基础,提高规划执行率。二是针对公路项目进度滞后,省“十三五”发展规划中G319、S109浏阳集里至蕉溪,G319浏阳天马山隧道,S210桥驿至汨罗,S327宁乡伍家至五里堆,S327宁乡澎家湾至沩山(一期)等5个项目已于2022年年底前完工;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项目专项督查,针对阻碍项目实施进度的问题采取清单制销号,至2022年12月中旬,2021年第二批及2022年第一批大中修养护工程计划项目已全部完工。三是高铁南站黎托信息平台项目平台于2020年12月已由省厅组织竣工验收。四是一月中旬与高铁西站建设单位长沙高铁西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初步沟通衔接,2月23日就建设滞后问题与项目单位座谈,高铁西城公司已制定2023-2025年建设项目关键节点分解表,明确亟需解决的问题和处理措施,倒排工期压实责任部门,确保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五是加快推进长沙新港(三期)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办理该项目设计变更审查及招投标监管手续;按工程进度分三批拨付该项目获得的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该项目申请地方专项债共计3.3亿元,提高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率。该项目2022年9月28日已全线铺轨贯通,经省发改委现场检查,2022年10月28日已从省级负面清单剔除。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工,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关于“安全监管存在盲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安委办已印发了《关于印发<长沙市仓储物流安全生产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文件中提到市仓储物流安全生产工作联动机制办公室设在市物流口岸办,由办公室负责仓储物流安全生产工作联动机制相关日常工作,职责分工中明确提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地区货运场站(含零担货运场站)和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不涉及到仓储物流的安全监管工作。二是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根据省厅统计数据,2022年长沙市交通运输行业亡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2021年同比分别下降29.7%、28.3%。2023年,我局将继续落实整改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努力争取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和防范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三是推进国省道连续式自动观测站点布设,我局针对国省道自动观测站点未全覆盖问题进行专项调查,结合省级规划,拟新增20个自动观测点,已申报省厅。另省厅2022年交调二期项目中,已经在全省新增了81个连续式自动观测点,长沙新增了3个,将于2023年9月前建成;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应急处突能力,通过市局视频联网平台、交通视频通用平台、长沙市公共安全视频总平台和省公路阻断信息报送系统等加强公路路网运行监测;通过智慧公路二期项目在隧道、重点桥梁等节点路段和急弯陡坡、易发团雾结冰、地质灾害多发等地段建设监控视频,有效提升全市路网安全监测水平及安全应急事件的反应处置能力。四是积极打通TOCC数据壁垒,经前期摸底调研,市邮政局没有信息化系统,数据在国家邮政局的信息平台上暂时可通过“全市邮政行业运行情况”获取邮政统计数据,我局已向省厅提交该项数据请求,争取高位协调;铁路数据共享由铁道办定时报送“长沙市铁路列出开行列数和客运量”报表数据;交警数据已向省厅提交数据申请。五是水运信息化方面,主动向省水运事务中心提交信息化建设需求报告,成立了信息化工作专班,积极与湘江一级航道工程建设单位对接,将长沙霞凝港至碑石湾航段视频监控、智能卡口、AIS和VHF基站建设纳入湘江一级航道整体工程设计方案中,拟新建18各视频监控点和3套智能卡口系统;制定了《长沙市水上交通安全智能管理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交通新业态监管落后于行业发展需求

(1)关于“被动应对,管理有盲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月27日至3月2日,我局已成立两只调研队伍分别前往杭州、西安、南京、重庆、成都、广州等城市进行出租行业监管调研。二是正在进行《长沙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工作,已征求行业内相关单位和市直部门相关修改意见,关于人证的暂住证要求考虑取消,同时完善平台的退出机制。三是关于高德等聚合平台的管理,我局在调研其他城市沟通过,也向交通运输部进行了咨询,交通部正在研究探讨对该类聚合平台的定性。我局三定职能中没有代驾平台的监管职能职责,没有对驾驶员证的监管职责。

(2)关于“网约车行业管控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加快网约车车辆审验进度。二是我局秉承高效便民原则,协调组织力量集中办理网约车道路运输证,到驾校现场指导驾驶员申领网约车驾驶员电子证照,积极主动为驾驶员及网约车经营者、所有人提供政策引导、办事指南,能办尽办。从2022年9月截至2023年3月,已核发网约车运输证3200余份。三是网约车审批业务办结后7个工作日内在局网站及信用长沙公开公示;对于不知晓办理结果的部分平台公司,安排专人负责解答并告知查询途径。

(3)关于“网约车行业乱象丛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市网约车协会已正式成立,正在督促协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二是网约车执法法律适用方面,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和专家共同研究对网约车频繁从事跨区域客运经营行为的法律适用和执法实践,为有效遏制网约车违法行为提供执法实践指引,并提请省厅向交通运输部专题报告请示网约车执法的法律适用;加强与市人大、市司法局的沟通,申请将《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条例》修订纳入2023年的政府和人大立法计划,等待立法计划正式下发后按计划推动立法工作,推进完善城市公共客运领域相关法规,为强化网约车行业监管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加大网约车行业监管执法,组成专项检查组,2月20日制定了《网约车专项整治约谈行动方案》,成立专项检查组,约谈合规率较低和跨平台接单问题较多的网约车平台企业,督促企业合法经营并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2022年10月1日以来共约谈网约车企业11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以“三站一场”、旅游景点、网红打卡地等人流密集地点为网约车执法重点区域,特别是春运期间等特殊时间段,加大对网约车的执法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依法打击网约车的违法违规运营行为;加强网约车运营情况的监控分析,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执法检查,2022年10月1日以来,共开展安全执法检查11家。综合开展线上线下执法,截至目前,出租执法大队共开展非现场简易程序执法86起。

5.巡察、审计和专项督察的整改不到位

(1)关于“巡察整改尚未见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长沙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长发〔2021〕1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修订了我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于3月1日下发了《中共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长交党〔2023〕13号),进一步明确了决策议事和落实监督机制。二是严格按照长交党〔2019〕20号文件精神,对局属单位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工作机制,按照绩效考核目标任务,有序开展2022年度局属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三是加强督促、规范记录,促进“三会一课”制度在各支部落实到位。强化“长沙智慧党建”平台运用,及时跟踪全系统30个在职党支部“三会一课”完成情况,做到按月督促检查。根据市直工委通报和“智慧党建”后台数据反馈,全系统2022年7月至2023年2月,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准时完成率均达到100%。规范党支部日常工作记录,统一印制了支部工作记录本,每月转发市直工委主题党日工作提示,要求各支部规范填写纸质版“三会一课”记录。

(2)关于“审计整改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审计指出交通局1台车1元名义入账问题财政已批复处置,已完成整改。经与市财政局委派的湖南中源会计师事务所、市财政局资产处沟通协调,根据资产处的意见,同意在新资产系统内按实际面积修改这两2处房产的资产卡片,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10台车辆账实不符问题,已报请市政府核销资料完善的9台:其中3台车划拨转出已报废,同意办理资产核销手续,2台车2012年过户至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学会,已与学会协商,同意按流程退回2车,目前正办理手续中,4台车补缴残值后办理核销手续,已报请局长办公会同意,现因市财政局资产系统3月刚启用新的系统,资产处置模块未完善,暂不能在系统里申报,预计4月初才能申报处置,我局将积极协调对接办理相关手续。剩余 1台待核销(已到市车管所调阅其车辆档案及车辆变更信息,查实该车辆目前为强制注销状态,后期将向市财政等部门汇报,协商核销途径和手续)。三是长期往来挂账问题,已聘请第三方事务所对所有往来款进行清理,事务所已出具报告,已报市政府请示核销,市政府批示“建议市交通运输局与审计、财政对接沟通好,依规整改,规范管理"。我局已按市政府批示继续向财政去函请示核销事项。

(3)关于“专项督察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推进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根据《长沙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长办发电〔2021〕28号),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整改措施共6项,涉及自规、住建、交通、城管、环保、交警等单位,我局作为牵头单位,工作任务占总任务的10%左右。2021年至今,我局牵头协调整治,相关单位配合整治,工作成效明显,根据市行政审批局反馈数据,2022年交通噪声污染相关投诉2180起,其中违规鸣笛占42.7%,相较2021年的2706起下降19.43%;加强多方联动,2023年3月17日,我局联合公安、资规、环保、住建、城管出台《2023年长沙市交通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责任明确、信息互通、措施协同的工作机制;经对接市整改办,市整改办正在组织研究关于噪声污染的销号问题,交通噪声污染作为其中一项内容,我局正在协调汇总自规、住建、城管、环保、交警等单位的工作情况,将尽快申请销号。二是收到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金霞码头等3处码头污染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按照“一港一策”的要求,推进码头环保设施提质改造,完善码头前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并优化污水处理系统。目前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长沙金霞港口有限公司码头、长沙港铜官港区一期码头、杏林物流园码头环保问题已按省市整改办要求完成问题整改,上述3处码头环保问题整改销号材料已呈报书记、市长签字同意,且以市政府名义发函至省交通运输厅,并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省级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工作。三是积极推进省厅交办的17项顽瘴痼疾。对照省厅交办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明确整改的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盯住问题不放过、扫清盲区不漏过,分别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不留死角,切实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现十七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制定《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推进建立长效机制。

6.意识形态工作存在漏洞

(1)关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中共长沙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以后每年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重点及时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执法局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2022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门报告,将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论述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协调省市媒体加大对“三站一场 清爽干净”“打非治违春运攻势”等重大执法行动的正面宣传力度。三是2022年市公路建养中心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

(2)关于“网络阵地建设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新闻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长交宣传〔2023〕20号),已按照“三审三校”要求落实,对官微发布的新闻信息开展严格审查,拟发布的新闻信息报拟稿处室、宣传处、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二是组织系统各单位加强“交通顽瘴痼疾整治”专栏的更新频次,浓厚专项整治宣传氛围,12月底和2023年1月每月发布1条新闻。目前,因2022年整治行动已完成,而省、市2023年的整治方案尚未印发,2023年相关工作尚未开展,因此2月后暂未更新。三是已按要求立即撤销局官微“绿色货运配送专栏”。

(3)关于“舆论引导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正面舆论引导,今年以来在省市主流媒体刊发稿件500余篇(含转载)。二是完善执法局内部宣传报道发布审核制度。重新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管理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表》要求,所有公众号内容发布由上报部门、宣传部门及相关分管领导共同审核,确保宣传内容的价值导向、执法行为和程序的合法性。三是针对“执法人员未穿制服”“执法方式不当”等问题,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及时做好处罚文书公示和执法人员公示;将三项制度纳入执法业务范畴,并形成培训课件要求执法人员加强学习,特别是结合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就问题实施交办,其中对于未落实三项制度问题的要求相应执法大队及时整改;在提升执法形象方面,各执法大队积极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邀请执法相对人到站所观摩、座谈,树立执法形象;在规范执法行为方面,加强执法案卷评查,将日常评查和执法案卷专项评查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二)廉政风险隐患较多,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

1.交通惠民存在差距

(1)关于“农村公路管养水平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省厅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对接,在长沙市开展农村公路网调整试点,将年报内农村公路中的城市化道路、废弃道路及不重要线路进行剔除,将年报外的重要农村公路纳入年报。二是2021年以来,长沙市本级和各区县市均出台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按文件要求配套对应日常养护资金,建立养护机制体制和考核体系。对年报外的农村公路,长沙市人民政府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按村道投入标准(每年每公里不低于3000元)安排养护经费保证其日常养护,确保有路必养。三是通过全面推行“路长制”,将农村公路路况指标纳入市政府对区县(市)考核体系等手段,有效提升全市路况水平,2021、2022年连续两年全省养护考评全省第一,2022年实现所有区县(市)养护排名均进入前30名。

(2)关于“文明公交任重道远”问题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运用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在日常检查中督促公交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驾驶员文明礼貌行车。对月度超速排名前十驾驶员进行通报,督促公交企业进行个人安全、服务典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2〕60号)明确,原则同意将纯国有公交站场等资产资源整体划入市公交集团,由市国资委牵头,于2023年6月前理顺公交站场机制,提升公交运营一体化、智慧化、便捷化水平。严格落实每季度调整一次公交线路。二是积极做好公交线路调整并进行公示的前期工作,根据收集到的公交线路新增、调整需求,按每季度形成一份公交线路优化建议方案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市城市公共事务中心正进行2023年一季度线路调整前期准备工作,已将一季度线路调整方案上报局机关。

(3)关于“群众关切回应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我局网络问政工作今年以来办结率100%,多次被市委办公厅通报表扬;剖析驾培2022年工单办理情况,加强对其*****查看详情热线工单办理指导,督促其从行业管理入手,从源头降低市民投诉工单量。二是对群众反映的公交领域问题,及时反馈办理情况,争取通过线路调整,优化发班频次,提升服务质量水平等手段解决市民诉求。三是针对驾培投诉问题,积极开展培训服务质量专项巡查工作。对存在服务质量差、教练员执教水平和服务意识低等问题的驾培机构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服务质量专项巡查”,已制定《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培训服务质量专项巡查方案》;建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违规典型事例通报制度,已制定《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违规典型事例通报制度》,目前发布2023年度第一期的通报,将3名教练员违规列入行业禁业名单,并将典型事例在全行业进行了通报;强化信用红黑榜监管效能,已制定《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信用红黑榜制度实施细则》,2023年度第一期教练员黑榜,将天鹰驾校“坑钱套路”的3名教练员列入信用黑榜。四是针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加强部门沟通与协商,一方面将执法信息上传至交通局TOCC平台,执法信息共享至交通全系统;另一方面,每月将安全执法检查信息在工作动态上进行公布,实现检查信息共享;提前谋划,目前已经制定《2023年安全执法计划》,其中执法计划中明确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执法主体,从源头杜绝我局内部出现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积极组织或参与联合检查、联合约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2.财务管理较为混乱

(1)关于“预算刚性约束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按照局大额资金管理要求,按季度通报预算执行有关情况;加强财政预算执行有关文件的整理,下发通知要求组织交通系统财务人员进行学习;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将预算执行相关要求纳入对局属单位年度考核。二是市公路建养中心“办公楼运行经费”在2021年、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时都已按要求细化,说明在2021年起该中心已整改此项问题。中心2021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金额取数来源于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服务平台的财政报表数,其中的服务支出实际采购金额375.39万元,为编制财政预算数之后安排的项目,且为3年一次招投标项目总金额,所以大于当年的财政年初预算数110.8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实际数与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服务平台的财政报表数相符。

(2)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重新计算相关项目费用,并对接中介公司追回了多付的费用7.02万元缴纳至国库账户。二是对于扣押违法车辆停车服务费笼统计费问题,我局加强了对停车服务合同的优化和审核,建立了停车场车辆进出的电子台账。

(3)关于“船艇燃油费存在监管漏洞、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水运事务中心进一步强化船艇燃油费管理,修订完善并印发《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船舶维修保养改造及船舶加油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版)》,从制度上规范船舶加油采购流程和管理。2023年一季度船舶加油已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采购,并签订合同。现场用船部门详细记录航行日志,包括航行船名、路线、时间等信息。二是执法局清理了自成立以来船艇燃油费用的报销,2023年2月24日修订出台了《船舶维修加油管理制度》;就水上船舶加油供应商问题,采取招标形式确立水上加油供应商资格,目前湖南湖南铭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确认中标供应商资格。三是局机关核算并收缴局机关2018年至2021年欠交工会会费,共收取116人(包括在职公务员、在职雇员、退休人员、外调人员)补交的共计*****查看详情.10元。四是市公路建养中心对2018年欠缴的工会会费进行补扣,目前在职、离退及划转调出人员工会会费*****查看详情.92元已全部补缴补扣到位(除已过世2人)。

3.项目管理存在漏洞

(1)关于“内控制度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0日印发《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公开招标及限额标准以上采购项目新增加内部报批程序。二是公开招标及限额标准以上采购项目新增加内部报批程序。三是我局已于2019年8月1日责成深圳赛格在长沙成立全资分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全称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在2019年合同履行期三年内,每半年对赛格公司组织进行了考核,重点核实了运维单位的资质证件,并要求提供经工商登记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进行查验。核查了员工工资和社保发放印证资料,核实了为该项目服务的所有员工的工资和社保全部在深圳赛格湖南分公司或深圳赛格发放和购买,确保实施主体与中标主体一致。在今后的此类项目中,我局将严格审查实施主体与中标主体资质是否一致,并在日常考核和管理中着重对资质方面进行审查,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下达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出台《长沙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二是前置计划下达,2023年开始,第一批计划力争一季度下达,第二批计划二季度下达,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三是开发农村公路建养平台,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有效加强农村公路市计划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所有计划申报项目均明确轨迹和坐标,避免未批先建问题再次发生。四是通过下发《长沙市级公路建设、养护事务性工作流程优化方案》,对拟提前实施项目前期工作审批进行了要求。

4.执法不严不公

(1)关于“‘黑车’打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执法计划。执法局结合执法实际拟定了《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执法计划》;开展专门执法行动,制定《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长沙交通执法“打非治违”春运攻势专项行动方案》《长沙市网约车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提高重点区域、重点时期的执法频率,以“三站一场”及周边重点区域为核心,紧盯重点车辆的运营规范,加强春运期间执法检查力度,按照《关于春节假期“全员上路保平安”的工作方案》,从正月初三开始,执法人员全员下沉一线开展执法工作,春节期间,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112人次。对长沙往返浏阳、华容、湘乡、隆回等线路非法运营车辆予以重点打击,对25起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重点在锦泰广场开展常态化执法行动,在汽车西站岳麓大道、桐梓坡路等“黑车”经常出入地点开展打非行动;2023年1月至3月5日,我局共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50台,保持打击非法营运高压态势。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继续落实《长沙高速公路“非法营运”联合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长沙高速公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联合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2023年以来,共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4次,其中机动执法大队联合黄花机场综合执法支队开展联合执法17次,高新大队联合高速交警在长沙西收费站开展联合执法4次,雨花执法大队联合省高警局长沙市支队榔梨大队在雨花收费站开展联合执法3次。三是加大宣传警示教育力度,回应群众诉求。自开展三站一场清爽干净夏季攻势百日整治暨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以来,我局积极推进新闻宣传,先后在新湖南、我的长沙、长沙晚报、芒果TV等省市新闻媒体上报道打非治违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共计报道37次。通过宣传发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执法部门打击非法营运的认同感、参与感。同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2022年10月以来,共计受理群众投诉“黑车”的举报件199起,均在时效内办结。

(2)关于“水上执法缺少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执法船艇管理规定》制度,于2023年2月24日出台新修改完善的《执法船艇管理规定》。二是新的在建执法船舶均按照交通部的要求喷涂新的标识标志,存量执法船舶标识标志更新已按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船厂对船舶的标识标牌进行了更换涂装。三是启动建设水上执法监督管理系统。经市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建设湘江长沙综合枢纽船舶过闸安检监管系统,已于2023年1月13日完成了项目采购,2023年2月6日签订合同,目前进入系统开发周期。四是督促水上、枢纽执法大队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水上廉政风险,由执法局监察室牵头组织水上、枢纽执法大队对廉政风险及人员分类管理进行进一步完善。

(3)关于“执法效果受质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普法工作宣传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说理式执法工作的通知》,制定《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方案》《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处罚告知、作出处罚决定等行政执法过程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主动向行政相对人讲明目的、要求、事实、依据、后果和权利。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分季度开展案卷评查,抽取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案卷,对照评查规则和案卷制作规范,认真查纠,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督促要求各单位落实整改,不断提升案卷质量。2022年在全市案卷评查中,我局排名第一;制定并下发《长沙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流程,提升执法工作水平,自试行以来已办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件;下发执法检查通知,局领导带队前往各基层执法单位开展督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制定《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培训。

(三)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坚强有力,基层党建宽松软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

(1)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长沙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长发〔2021〕1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修订了我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于3月1日下发了《中共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长交党〔2023〕13号),进一步明确了决策议事和落实监督机制。二是制定并于2月28日下发了《关于印发〈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制度〉〈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长交办〔2023〕7号),明确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流程及落实监督机制。三是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采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由专人负责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完整准确。四是市公路建养中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022年制定下发了《中心行政办公会议制度》。

(2)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重新制定并印发《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二是组织全系统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2022年共排查廉政风险点245个,制定防控措施402条,2023年全系统进一步排查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交通执法出台了《执法大队廉政风险分类管控暂行办法》,切实织密扎牢廉政“防控网”。三是召开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号角》,进一步强化廉政警示教育。

2.基层党建质量不高

(1)关于“局党组重视党建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抓党建政治责任。2022年局党组按要求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分别研究了《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和2022年拟吸收预备党党员和党员转正等事宜。2023年2月8日局党组会议研究了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支持举办系统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向市委书面述职,并压实“书记抓党建、党建抓书记”责任体系,2023年3月15日,召开2023年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统一机关党建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向局党组和局机关党委进行党建述职评议,局党组书记一一点评并讲话。二是加强局党组成员对联系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局党组成员分组到会指导了联系单位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贯彻“四个必谈”要求,积极与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局党组成员积极下沉联系单位,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参加七一总结表彰大会讲话,带队开展重点业务工作检查。市交通综合执法局积极推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委班子带头,帮扶乡村振兴、开展走访慰问。印发党建工作点,实施“党建聚合力”工程,着力建设“铁心向党、铁志为民、铁肩担当、铁纪守廉”的交通执法铁军。调整支部设置,贯彻“将支部建在大队上”,支部联点领导在指导工作时牢树“党建引领”思想,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成立党员先锋突击预备队,贡献交通执法人抗疫力量。深入联系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以支部政企结对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为抓手,发挥党员力量。三是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23年3月10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喻志军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局机关一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头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局班子领导积极以普通党员身份在支部与党支部书记、党员开展谈心谈话。2023年3月16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喻志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欧璟、杨忠文参加了局机关一支部联合长沙县交通局一支部开展的“党建聚合力,追忆初心行”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务业务黏性,长沙县副县长冯页新参加。四是深化“交通红”品牌,不断促进党建业务融合。贯彻实施“党建聚合力”工程,坚持党建引领,打造“交通红·党建融”品牌,2022年派出2名党建指导员指导长益复线至兴联路大通道工程(过江段)项目和暮坪湘江特大桥项目,做深做实抓党建促建设工作。2023年1月,全系统各党组织深入开展“七个一”行动,局班子成员带队到宁乡沙田乡、永祥社区等调研慰问,助力农村和社区春节精准防疫。运用机关智慧交通展厅,更新“党的建设”栏目,集中宣传展示机关廉政建设、“三会一课”、支部活动成果,机关党建文化墙、营造浓厚党建氛围。

(2)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严实标准,领导班子认真剖析查摆问题。严格落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第三巡察组要求,高质量召开了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剖析材料问题占比和问题清单数量严格把关,问题篇幅均不少于60%。要求不讲成绩,一一对照6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以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市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严肃开展自我批评,确保问题清晰直接有辣味,真正做到红脸出汗,讲真情况,改真问题。向市委督导组上报会前资料一次过关,表扬会前资料扎实。会上督导组点评“自查符合要求,相互批评比较有个性、比较聚焦。会议准备好、对照材料好、会议效果好”。二是坚持严肃态度,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严肃对待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坚决杜绝表态发言照搬照抄、应付了事,主要负责人亲自修改把关,认真撰写了2023年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表态坚决以“政治忠诚”为第一原则,坚决以“担当履职”为第一标准,坚决以“问题整改”为第一要务,坚决以“清正廉洁”为第一底线,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指导各支部党内政治生活。向各支部下发市直工委百篇《主题党日精品案例》书、及时转发市委组织部“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通知,传达市直工委工作提示,提醒指导各支部主题党日统一时间、统一主题、统一内容,提高“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质量,严肃、规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计划组织2023年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二是机关一支部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票数统计和结果完成整改。一支部支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重新统票并根据票数改正评议结果,组织委员和支部书记自我批评。三是机关二支部2022年未召开二季度支部党员大会反思整改。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就此事在2022年组织生活会上反思并开展自我批评,支委会加强支部工作条例和党务知识学习,增强“三会一课”重要性认识,认真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要求。2023年一季度按时召开了党员大会。四是机关三支部2021年组织生活会多人只有自我批评,未见批评他人完成整改。支部书记就此事在2022年组织生活会上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不够严实。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要求党员相互开展批评。五是执法局三支部联点领导党课查重率高完成整改。执法局三支部联点领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做忠诚担当为民廉洁的交通执法人”为题重上党课,所在支部宣传委员和机关党组织进行内容审查。印发了《中共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支部党课的通知》,要求党课自行备课,参考注明出处,不得大幅照搬照抄,并履行支部党课稿审查程序。

3.干部队伍建设乏力

(1)关于“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结合最新政策,完成对《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规定》进行修订。二是完成干部档案补充工作。完成选人用人专项整改中2项干部档案问题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补充完善,补充缺失材料26份。三是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学习。2023年1月6日,分管人教副局长组织局机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经办人及局属单位人事负责人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政策文件,以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干部选任工作的规范性。

(2)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遴选方式积极招录人才。积极组织执法局参加全市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申报招录人员26名,目前已经完成面试。二是针对城郊公路建养中心人多事少、人浮于事现象,要求全员钉钉打卡,进一步规范职工的职能职责,将到岗情况、履职情况与平时考核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与绩效工资挂钩。三是根据市水运事务中心党委申请,局党组会研究,向市委编办请示,申请使用周转事业编制13名,用于解决市水运事务中心因机构改革等政策性原因带来的超编问题。四是通过教育培训提升干部整体综合素质。2023年计划铺排主题培训3次,计划培训干部150人次,有针对性的开展干部行政综合能力、交通专业管理水平、党建工作能力提升班,精准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提升干部的群众认可度。

(3)关于“局属单位干部管理僵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023年1月6日,分管人教的副局长组织局系统人事业务干部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干部跟班学习制度》等条例规定,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提升工作能力。二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持续加大系统干部交流力度,2022年8月市驾培中心原书记陈萍同志交流到市公共交通事务中心任职。三是规范开展科级干部选任。2023年1月市驾培中心提拔正科职干部1名,在选拔任用中按要求听取了支部党员、同事等意见。四是有序进行政府雇员招聘。执法局2023年1月公开招聘政府雇员2名,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开展。

(4)关于“部分干部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执法局新任职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各级纪检部门对新入职人员开展了任职前廉政谈话,扣好廉洁第一颗扣子。加大对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2022年以来共处分3名同志,形成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二是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 树新风”督查检查,进一步严肃作风纪律,增强干部职工规矩意识。三是加强对毛发检测的监督检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做好戒毒的学习宣传教育,在关键节点(节假日)的廉政工作提示中提醒严禁吸毒、赌博,在全体职工中形成不敢“毒”“赌”的威慑力量。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通过全面集中整改,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经受了思想洗礼,提高了政治觉悟,“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持续发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力度不变、势头不减、尺度不松,以持续有力的整改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一是坚持政治导向,全力确保巡察问题“不反弹”。聚焦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防止“按下葫芦浮起瓢”“解决老问题,又出新问题”的情况。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中去。

二是坚持责任导向,适时抓好巡察整改“回头看”。巡察整改工作“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如果“一阵风”,则会“一场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将会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干部队伍建设,继续钉钉子,适时杀“回马枪”,不断巩固提升,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成为“强省会”战略、“大交通”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的新变化、新成效。

三是坚持效果导向,提高巡察成果运用“含金量”。继续加大推进整改工作力度,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要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坚持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切实推动全市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查看详情;电子邮箱csjtjgdw@163.com。


中共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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