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名 称 | 忠县东溪镇防洪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7794 | |||||||||
招 标 人 | 忠县东溪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查看详情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查看详情 | ||||||||
标 段 (合同包) 名 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渝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兴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南充市天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四川渝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16.632729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查看详情-6 | ||||||||
投诉受理部门 | 忠县发改委 | 联系 电话 | ********查看详情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 |||||||
忠县移民局 | ********查看详情 | |||||||||
招标人: 忠县东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3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忠县东溪镇防洪工程已由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忠发改基[2012]3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招标人忠县东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忠县东溪镇防洪工程位于忠县东溪镇,新建4条排洪沟共1033m;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约123万元。
2.2招标范围:忠县东溪镇防洪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重庆市外地企业参加投标,须满足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规定,即必须在重庆市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具备有效的工商、税务相应证件以及入渝登记备案证,且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起在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www.zxggzy.cn)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www.zxggzy.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2日10时00分, 地点为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忠县东溪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忠县东溪镇 |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御庭苑2号楼19层 |
联系人:陈老师 | 联系人:王老师 |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