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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伤救治技术练习条件建设招标公告第4包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创伤

所属地区 天津市-天津市-河东区 发布时间 2023/6/12 关键词创伤   近期更新166项目点击关注“创伤”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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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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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伤救治技术练习条件建设(2023-JQ05-W1002(4))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创伤救治技术练习条件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3-JQ05-W1002(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一)

外科基本技能练习设备及器材

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49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

北京市

1

腔镜模型

2

2

关节镜模型

2

3

开腹关腹模型

4

4

外科手术模型

4

5

外科洗手设施

2

6

便携式紫外线消毒机

2

7

模拟手术综合练习考核系统(腔镜)

2

8

虚拟超声系统

2

9

心电监护仪

12

10

便携式呼吸机

5

11

微量泵

2

12

多功能手术床

2

13

手术无影灯

2

14

麻醉机

2

15

高频电刀

2

16

负压吸引设备

2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最高限价:899.97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为代理商:

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需包含医疗器械相关表述;

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相关表述;

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多个投标产品时属于不同类别医疗器械,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中的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材料

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

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3.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需获得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需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备注:心电监护仪属3类器械,便携式呼吸机属3类器械,微量泵属2类器械,多功能手术床属2类器械,手术无影灯属2类器械,麻醉机属3类器械,高频电刀属3类器械,负压吸引设备属2类器械。其他不属于医疗器械。

  • 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每日上午08:00至11: 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通过互联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放采购文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请按公告附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填写《采购文件申领登记表》(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No5_caigouzhan@163.com,联系人:暴助理,联系方式:022-********查看详情。(本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邮件发出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立即联系安助理,发件后收到自动回复请等待审核结果,每日17:30前收到的报名申请,当日回复审核结果;17:30后收到的报名申请,第二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未按时收到审核结果请联系安助理或项目主责人;公告时限最后一天超过17:30的报名申请不再受理。采购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4小时内,为已报名未通过审核供应商补充资料时间,未及时补齐有效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7 3 08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7 3 09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采购服务大厅一号开标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7 3 09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采购服务大厅一号开标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栋

办公电话:022-********查看详情

移动电话:153*****560

传 真:022-********查看详情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健

办公电话:022-*******查看详情1

移动电话: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158*****87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采购机构:第五采购服务站

2023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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