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环卫车辆添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所投车辆的制造厂家或是由制造厂家唯一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投标车辆必须在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3)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环卫车辆添置
2、招标编号:SHXM-18-********-****查看详情(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XSJ2015-006)
3、预算编号:18-15-9339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1)主要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包件一:8桶装垃圾驳运车 2辆 包件二:15吨级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2辆 包件三:3吨级垃圾压缩车 4辆 包件四:3吨级垃圾自卸车 1辆 包件五:3吨级吸粪车 1辆(2)预算金额:包件一: 45万元 包件二:124万元 包件三:140万元 包件四: 28万元 包件五: 35万元
5、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6、交付地点:买方指定的奉贤区内任意地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1-1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2-02,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合格供应商须于2015年11月12日—2015年11月18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在网上报名成功。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上传);2、税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上传);3、若投标人非所投车辆制造厂家,须提供由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车辆制造厂家无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上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上传);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2-07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2-07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区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政府采购中心C322开标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政府采购中心C322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一并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奉贤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奉贤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址: |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99号 | 地 址: |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 |
邮 编: | 201499 | 邮 编: | 201400 |
联系人: | 王建国 | 联系人: | 夏苏璟 |
电 话: | ***-********查看详情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电 话: | ***-********查看详情 |
传 真: | ***-********查看详情 | 传 真: |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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