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铜业分公司协同处置废电路板及含铜贵多基固废清洁生产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07月31日
一、项目情况:
招标编号:XTZB2023-102
招标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冠铜业分公司
项目名称:金冠铜业分公司协同处置废电路板及含铜贵多基固废清洁生产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3年5月30日08时30分
中标候选人:安徽利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查看详情元
说明:经招标人审核发现,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武汉恒泰弘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2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评审情况的通报》(应急函皖〔2023〕496号)中被阜阳市应急管理局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条(6)投标人不得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整改期内。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世纪万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向招标人出具情况说明,由于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站省外机构服务机构信息备案材料尚未通过审核,目前还未完成备案,致使无法取得项目报告编号,影响报告的编制和项目的履行。
鉴于以上原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安徽利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人。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