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智能和信息化系统(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YC-CYCK-2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中烟办[2012]2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和信息化系统(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智能和信息化系统(一标段)。
2.2建设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定路南侧。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000㎡。
2.4计划工期: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9月15日,总工期260日历天(包括节假日、冬歇期在内)。
2.5招标范围:管理用房网络设备及布线、会议系统等,包括但不局限于:主要组成装置和元器件采购、集成、权威机构的试验与测试、运输及交货、培训、安装、与其他系统的接口配合、现场试验、测试、系统联调、验收、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的弥补、维护和保养等售后服务。
2.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2、2013、2014)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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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3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5年12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壹万叁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1099号
联系人:任瑞军
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陶情冶、张媛
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投标管理处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