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清水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EPC+O及监理招标公告

清水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EPC+O及监理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理设施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 发布时间 2023/9/20 关键词理设施   近期更新2036项目点击关注“理设施”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清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清水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EPC+O)及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150*****010********查看详情

一、招标条件

清水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已经由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招标人为清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自筹0.00%,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工程计划总投资5757.55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清水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EPC+O)及监理;

2、建设地点:清水河县城关镇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内;

3、招标内容:

(1)项目建成后设计处理垃圾80t/d,项目主要建设垃圾处理车间1668.85 ㎡;消防泵房28.07 ㎡,新建消防水池、事故水池、雨水收集池、排水、暖通、电气、道路等配套设施工程。配套购置设备有1套垃圾分选预处理系统、1套80t/d 的垃圾热解碳化处理系统、1套除臭系统等配套设备;

(2)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EPC+O)模式实施,要求投标人完成各阶段设计(方案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图审、编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编制、施工现场服务等)、采购(施工材料、设备)、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及建设完成后的运营维护工作等。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企业资质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工期

合同估算价(万元)

01

清水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EPC+O)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含)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负责人需为本企业[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

2、施工负责人须为本企业 [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425日历天,运营维护期为自竣工之日起2年

5145.97

(1)项目建成后设计处理垃圾80t/d,项目主要建设垃圾处理车间1668.85 ㎡;消防泵房28.07 ㎡,新建消防水池、事故水池、雨水收集池、排水、暖通、电气、道路等配套设施工程。配套购置设备有1套垃圾分选预处理系统、1套80t/d 的垃圾热解碳化处理系统、1套除臭系统等配套设备;

(2)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EPC+O)模式实施,要求投标人完成各阶段设计(方案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图审、编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编制、施工现场服务等)、采购(施工材料、设备)、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及建设完成后的运营维护工作等。

02

清水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全过程监理

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25日历天

55.00

清水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EPC+O标段(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EPC+O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运营维护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3)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均应是入库企业,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及各方权利义务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2、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

清水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EPC+O):注册资金无限制。

清水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EPC+O)监理:注册资金无限制。

3、其他要求:

EPC+O标段(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其中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需为本企业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施工负责人须为本企业 [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省份选择全部)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5)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若为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若为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国采招网(bidcente r.com.cn)

EPC+O监理标段(二标段)

(1)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省份选择全部)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四、公告发布媒体

(一)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二)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42.123.92.182:9010/;

(三)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四)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五、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审查资料:资格审查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中链接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资料为准,不需携带原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23年09月25日9:00至2023年10月16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文件的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注:已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以在业务系统规定时间内下载成功为准。

(三)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所有交易主体诚信库基本信息入库均取消人工比对,交易主体在诚信库提交的基本信息将由交易主体自行核验并确认入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次性入库不可修改。办理流程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办事指南-诚信库入库。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登录“呼和浩特不见面开标大厅(新版)”(http://42.123.92.182:9010/BidOpening)参加开标。

八、其他说明

8.1本项目使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请登录交易平台进行入库、投标操作,具体操作手册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查看。

8.2本项目采用呼和浩特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呼和浩特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登录时使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或标证通移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清水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6 楼

联系人:赵晨光

电 话:150*****66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华府世家二号商业楼6-7层

邮政编码:******查看详情

联系人:边海龙、李铭、王海英

联系电话:136*****068151*****451

行业监管:清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清水河县城关镇

联系电话:0471-*******查看详情

综合监督: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联系电话:0471-*******查看详情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