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齿轮箱吊装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齿轮箱

所属地区 辽宁省-阜新市 发布时间 2016/1/5 关键词齿轮箱   近期更新33项目点击关注“齿轮箱”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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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招标代理编号:LNTH*******查看详情C(2)

业主招标编号:HN-B-LN/FXFB-GC/DZ-022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阜新阜北风电场齿轮箱吊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

华能阜新阜北风电场齿轮箱吊装工程。

2. 招标范围:

华锐科技1.5MW风机齿轮箱的更换。工作内容包括:风机的旧齿轮箱拆卸装车、新齿轮箱现场卸车、叶轮、齿轮箱吊装安装全部工作。1.5MW风机主轴的中心高度70米,齿轮箱重量约26吨、叶轮重约38吨。齿轮箱安装在招标方下属阜北风电场共计3台风力发电机组上,要求不改变现有设备的安装结构。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要求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

4.3 近三年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4.5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

4.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7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附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10未有国家、行业、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3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爆破等特殊作业除外)。

4.14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5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6其他要求

具备满足吊装施工要求的吊装车辆,具备相应设备的调配能力,可随时进场施工。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投标人可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8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公告第4条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22号昌鑫大厦F座24层

联 系 人: 刘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8楼

联 系 人:金楠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lnthzbb@126.com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25日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B座8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其他:

8.1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招标类型为工程招标。
收费标准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方式,中标价格<100万元,费率为1.0%;100万元≤中标价格<500万元,费率为0.7%。
例如:中标价格为20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下:
100万元*1.0%+(200万元-100万元)*0.7%=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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