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
201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信息化项目
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
1. 项目名称: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201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信息化项目咨询服务。
2. 费用最高限额:人民币8.37万元。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3. 交货期:自本项目咨询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本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四、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1. 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A4规格制作,严格按照招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材料。
2.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3. 投标文件的任何涂改或修正,必须加盖本公司公章。
4. 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 “副本”,并在招标文件标注的地方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6. 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未按要求密封的;
(2)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7. 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8. 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
五、评标与定标
1. 如投标报名的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家,则重新接受报名及进行资格预审;
2. 中标人资格的确定: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评标小组确定。
六、取消投标资格约定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1. 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或不能兑现投标承诺。
2. 已破产、停业清理,或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
3. 已被认定犯有专业行为方面的罪行,或被证明犯有严重专业渎职罪。
4. 申请人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欺诈行为。
七、招标时间、方式、地点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23日至2016年1月28日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网站
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29日09:00—11:30
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滨江中路272号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1号楼3楼总务处
5.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查看详情135*****766
八、招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由招标人免费提供招标文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
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