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彩化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实行政府采购,建设资金为100%财政性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建设规模、建设地点:
标段划分 | 建设规模 (平方米) | 建设地点 | |
一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彩化工程一标段 | 3463 | 净月潭公园正门、毛家桥、生态大街 |
二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彩化工程二标段 | 3586 | 福祉大路立交桥 |
三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彩化工程三标段 | 2974 | 净月大街、轻轨净月潭公园站、民生大厦 |
四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彩化工程四标段 | 2256 | 博会路、博学路、临河街 |
五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彩化工程五标段 | 1515 | 福祉广场、任家桥、永顺路立交桥 |
2.2 计划工期:2016年5月15日至2016年10月15日。
2.3 招标范围:彩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近三年(2013.2014.2015)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仅可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 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 3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 2 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每标段提供不少于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0000元,二标段10000元,三标段10000元,四标段10000元,五标段400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地 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毛启超
电 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徐雪娇、申晓晶
电 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6 年1 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