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北门沟广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北门沟广场建设工程已由咸发改审批[201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编号:ES2016-01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咸丰县北门沟广场建设工程;
建设规模:铺装块砖总面积2319.6平方米,绿化面积960.2平方米,路灯6盏,排水沟103.6米,公共厕所40.42平方米,投资额约为159.88万元;
建设地点:咸丰县北门沟;
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最低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投标人必须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业绩良好的企业,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最低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临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投标人法人、法人代表及其项目经理。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16日上午8 时 30分至 12 时,下午14 时 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持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表、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股(人民银行六楼)登记(人、证、授权书核对一致方给予登记),登记完成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代理工作室购买招标文件。
6.2 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27000.00元,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时间前递交,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入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投标人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15:00时,地点为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九楼开标大厅)。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 编:445600
联 系 人: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上官府邸公寓楼402室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134*****714
投标报名登记表 | ||||||
项目名称 | 咸丰县北门沟广场建设工程 | 招标编号 | ES2016-010 | |||
招 标 人 | 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代理机构 | 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条件 | 见公告 | |||||
投标报名登记 | 见公告 | |||||
报名起止时间 | 2016年2月1日至 2016年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分至 12 时,下午14 时 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 |||||
投标申请人 | 企业名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
报名时间 | 年 月 日 | |||||
要情记录(邮箱) | ||||||
报名人 | 联系电话 | |||||
中心意见 | 已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