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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实验初级中学智能化设备、安装及其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发布时间 2016/2/5
招标业主大丰市高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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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高新实验初级中学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及其伴随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丰市高新实验初级中学工程已经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大发改审【2014】508号,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决定对该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及其伴随服务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与大丰市高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并由大丰市高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丰市高新实验初级中学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及其伴随服务

2.2项目规模:1320万元

2.3项目编号:DFCG********查看详情

2.4招标范围:智能化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测直至验收合格、还包括售前售后服务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货物清单及技术需求书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本项目由14个子系统组成:

                    
序号

                    
子系统名称

           
                  

                    
综合布线子系统

           
                  

                    
计算机网络系统

           
                  

                    
综合安防系统(电子围栏、视频监控)

           
                  

                    
数字广播系统

           
                  

                    
多媒体会议系统

           
                  

                    
多媒体教学系统

           
                  

                    
一卡通计费系统

           
                  

                    
机房工程

           
                  

                    
教学计算机机房系统

           
                  

                    
无线巡更系统

           
                  
十一

                    
有线电视系统

           
                  
十二

                    
图书管理系统

           
                  
十三

                    
精品课程录播系统

           
                  
十四

                    
综合管道系统

           
  
2.6项目地点:大丰市高新实验初级中学工程工地

2.7工期: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供货到现场并经招标人初验合格,供货时还须提供所供产品原品牌工商注册所在地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格证原件、质保书原件、检测报告原件等有关证明资料。安装调试必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施工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同时具有: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标准);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条

                    
同时具有:

      
1、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老标准);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条

                    
同时具有:

      
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老标准);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2)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价款不少于1000万元的教育行业智能化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5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采购项目软硬件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6所投设备须通过国家强制性相关规定;

3.7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自2013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

3.8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至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交易中心3号窗口报名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查看详情。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报名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5日15时30分,地点为 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1)招标 人:大丰市高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沈介红   电话: 138*****577

(2)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敏    电话: ****-********查看详情

地 址:盐城市大丰区金丰南大街91号

(3)集中采购机构: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东大街2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报名咨询电话:0515—********查看详情 83927220

采购咨询电话:0515—********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日期: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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