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合作模式开展广骏大院项目经营,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意向合作方前来对接洽谈。
一、合作基本条件
(一)我方提供广州市白云区飞鹅路2号广骏大院地块,地块面积约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用于交通出行和新能源汽车相关文化、办公、商业等用途合作经营。
(二)意向合作方提供投入合作项目建设改造及运营所需全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装修、设施设备及运营资金。
二、意向合作方基本要求
(一)意向合作方须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意向合作用途相关的经营实绩。
(二)意向合作方具有较强的实力和运营团队,拥有丰富的行业资源。
(三)意向合作方需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意向合作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分支机构参加的,须得到总公司授权。
(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郑先生139*****300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谭先生136*****979
四、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飞鹅路2号广骏大院1号楼四层
五、意向方征集公告期
15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4日至12月22日17:00止)。
六、本次公告仅为项目前期市场的征集公告,意向方征集公告程序完成后,我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内部管理办法开展后续相关工作,具体以《合作经营合同》约定为准。
广州市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