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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环保领域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2016年)项目公开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环保

所属地区 上海市-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16/3/9 关键词环保   近期更新7960项目点击关注“环保”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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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环保领域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2016年)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环保领域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2016年)项目

项目编号:SHXM-00-********-****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相儒、徐迪

项目联系电话:86-21-********查看详情×199、12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三江路555号

联系方式:居力 ********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阮相儒、徐迪 86-21-********查看详情×199、120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环保领域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2016年)

2、招标编号:SHXM-00-********-****查看详情(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查看详情

3、预算编号:00-16-2316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主要内容:环保领域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2016年)
数量:壹项
项目基本情况:此次购买的服务主要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15年本市推进高污染车辆环保治理工作方案》(沪府办发【2015】18号)和市交通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环保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请示》(沪交科【2015】826号)、《关于拟调减本市高污染货车中环以内通行时间的请示》(沪交科【2015】87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有关工作的通告》等文件的要求,购买的服务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品运输和“黑车”、高污染运营车辆的辅助性检查等,对检查对象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因此对中标单位要求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能力,且应具备公安交管部门合作经验,熟悉公安交管部门执法流程。对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的专业性要求强、政治素质要求高。

5、交付地址:上海

6、交付日期:至合同期结束

7、采购预算金额:*******查看详情(国库资金:*******查看详情;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节能产品和鼓励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补充事宜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9日 09:00至2016年03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zfcg.sh.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具体会议室详见大屏幕公示

七、其它补充事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执行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节能产品和鼓励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1)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2016年3月9日-2016年3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直接下载招标(或采购)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在2016年3月16日下午16:00前向招标(或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00元人民币的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并在上述截止期前到招标(或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招标(或采购)文件。当纸质的招标(或采购)文件与电子版的招标(或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的招标(或采购)文件为准。

(2)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供应商(或采购)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直接支付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也可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将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直接支付到以下账户:

a)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b)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c)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d)查询电话:021-********查看详情×143

(3)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时,请务必在付款附言中注明:“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招标编号”。

(4)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对已经受理的投标(或响应)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或询价小组)作无效投标(或响应)文件处理。

(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节能产品和鼓励环保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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