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TZB-2016-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师一八二团团部(顶山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由十师建设局以师建发【201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第十师一八二团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第十师一八二团 ,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银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第十师一八二团,建筑规模:新建砖混结构警卫室31.37平方米、车库283.31平方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0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
2.2 计划工期: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10月30日,总工期194日历日。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施工各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监理标: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施工标: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施工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29日,每日上午 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6 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银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北屯东区北三水管处办公楼六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十师北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北屯市新城区土地学会办公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十师一八二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银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维欢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