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江苏尧乡靓苑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寿佛寺扩建项目(二)监理招标活动将采用明标明投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监理承包人。塔集镇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代理服务中心(代理机构)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监理招标工作,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寿佛寺扩建项目(二)监理
2、招标项目地点:塔集镇东方红村
3、招标项目规模:伽蓝殿:162.56M2,高6.2米;祖师殿:162.56 M2,高6.2米;大雄宝殿:868 M2,高均11.92米,二层;总投资金额:403.903905万元人民币
4、招标范围:寿佛寺扩建项目(二)施工阶段工程监理
5、监理服务期限: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7、资金来源:自筹
8、监理费用总价:7.27万元(固定价含税)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抽签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申请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抽签人须具备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申请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抽签人提供的资料不是联合体即可)
4、本次招标要求抽签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企业所在地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连续近3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申请人提供相关原件)
注册执业证书上注册专业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5、本次招标对抽签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1名。(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及有效证书原件);
6、 本次招标对抽签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配备监理员1名;(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及有效证书原件);
7、本次招标对抽签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7.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7.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经在监工程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允许参加本项目监理投标及担任总监,并在同一设区市不超过二个项目担任总监职务。(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及符合本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
8、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9、抽签人监理经验业绩要求:监理单位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有监理过古建筑或仿古建筑的业绩。(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特别说明:
抽签人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抽签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抽签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得参加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16年3月25日至 2016年3月27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
四、报名地点:
金湖县塔集法律服务所
五、抽签(摇号)时间:
2016年 3月28日上午9时30分,抽签人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抽签确认函、身份证明(身份证)接受验证。
如报名不足三家,书面通知报名人本次发包流标,另行发布招标公告。
七、抽签(摇号)地点:
塔集镇“三资办”(农服中心)
八、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0000元,在开招标会时现金交纳,保证金不缴或不足视为放弃投标。未中签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签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中签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不予退还。
九、发包文件获取:
报名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当即发放发包文件,发包文件200元整。
十、确定承包人的方式
发包人将在所有签署承诺书的报名单位中,抽签(摇号)产生前三名中签单位,按照中签排名顺序确定承包人。中签公示在抽签(摇号)第二天开始,在金湖县招标网上公示3天,如排名在前的中签单位放弃或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中签资格的,发包人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中签单位为承包人。如参加抽签(摇号)报名人不足3家,重新发包。
发包人:江苏尧乡靓苑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塔集镇三资办
发包人地址:塔集镇 代理机构地址:塔集镇三资办
发包人邮编:211631 代理机构邮编:
发包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发包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兵
发包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