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福寿园公墓(南)桥梁工程
2、建设规模:
估算价约38万元人民币.
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4.质量要求
合格
5.工期要求
40日历天
6.工程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报价
7.本项目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底付至合同价的70%;
2、余款在竣工结算审计后,扣除结算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后,第二年年底付清。保修金的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扣除因质量缺陷发生的维修费用后一次性付清。
8.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5 % 其中:质量保证金2%,安全保证金2%,工期保证金1%。
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支票。
9.采购单位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报价,包含所需所有的费用。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报价。
2.请中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招标人的各项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理报价。投标人未报、少报、漏报均视为对招标人的优惠,中标后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因招标人调整变更要求的除外)
10.本工程最高限价
37.999102万元(人民币),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11.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复印件加盖公章.)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者[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
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13、联系合体谈判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采购项目名称
福寿园公墓(南)桥梁工程
采购单位名称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报名时间及文件获取方式
2016年4月5日17:00前,投标人到建达公司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人民币250元)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
2016年4月6日9:30
递交地点
海安县开发区管委会二楼会议室
谈判保证金
7600元
提交方式
仅限于现金(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开标时出示。
谈判开始时间
2016年4月6日9:30
谈判地点
海安县开发区管委会二楼会议室
谈判主持单位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地址
海安县宁海南路195号
电话
187*****606
邮政编码
226600
联系人
沈露
采购单位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孙伟 134*****004
特别说明
针对该项目的任何变更将通过电话通知,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保持电话畅通。如果没有及时联系到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