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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区东山组团中央公园(北部)景观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公园 景观 设计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发布时间 2016/3/25 关键词公园景观设计   近期更新81319项目点击关注“公园,景观,设计”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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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区东山组团中央公园(北部)景观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6-GC00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拉尔区东山组团中央公园(北部)景观建设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字(2016)8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为212980平方米,包括绿化、景观、活动广场及配套附属工程等(含单体建筑工程设计)。

建设地点:东海写字楼北侧,东临松林路,西临杏林路,北侧为兴隆路,南侧为规划二街。~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计划工期:25日历天。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要求设计深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达到施工图审查合格条件。

控制价: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元),其中:方案设计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初步设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施工图设计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各分项设计费控制价。

招标范围: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保证金、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相关设计人员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信用保证金

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信用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信用保证金缴入账号

海拉尔区东山组团中央公园(北部)景观建设项目
1
叁拾万元
155*****4680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信用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投标单位应于进入开标现场(9:00—9:30)之前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4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办公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32室)。

2016 年 0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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