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火车客运站前广场高杆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6-03-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宁海县火车客运站前广场高杆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NBGJ2016-CG005磋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范围、服务期限及服务内容
序号 | 标项 | 中 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标项一 | 400w25米高高杆灯(含安装) | 2 | 套 |
★注:含灯具敷设等安装项目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19.25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含)以上(中小微企业除外),具有城市道路照明三级及以上安装资质。
3、投标人所投产品未曾发生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商业纠纷,两年内投标人未在生产和供货上涉及法律诉讼情况;
4、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履行约定的质量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6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发售地点: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三楼)售价:招标文件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与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徐璐璐联系电话/传真:****-********查看详情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城市道路照明三级及以上安装资质证书;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传真;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800.00元整。
1、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16年3月21日16:00,各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交;
2、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海县支行;
帐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597。
3、开标时须提供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凭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置换)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23日9: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五号五楼,详见当天五楼大厅公告)。
十、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一、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二、其他要求: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人、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9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取消申请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申请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海县铁路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陈振丹
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璐璐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