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体(育)局、市直相关学校、局直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发挥优秀教育教学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宿州市第六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届共评选学科带头人100名、骨干教师300名(不含经考核合格,直接认定的第五届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活动实行县区、市直学校等额推荐、市级差额评选。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8。
同时,对第五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复评。
二、评选条件
依据《宿州市第六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实施方案》执行(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方案》)。
三、相关要求
评选全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推进学校走内涵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具体条件见附件2-7。
中国采招网.(bidcente r.com.cn)1.各单位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方案》,鼓励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加评选,在充分酝酿提名的基础上,结合个人业务素质、教育教学实绩等,全面考核,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名单须在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经公示无异议后,认真组织被推荐人选填写《宿州市第六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表》(见附件9)一式二份,连同个人有关材料及推荐工作总结一并上报县教体局。市直各单位(含市直学校、市教科所、市电教馆、市教师培训中心等)初评推荐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
2.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各县区教体(育)局按照评选条件对学校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人选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好中选优,确保推荐人选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在各方面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群众公认,经得起检验。推荐人选确定后,县区教体(育)局要对拟推荐人选在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市教体局。
3.组织考评课。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推荐的新参评市第六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人选,须参加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的考评课。申请复评的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不需参加本次考评课。
4.师德师风演讲。新参评市第六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人选在考评课结束后作一次师德演讲及教学答辩。申请复评的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需提供一篇1500字左右的有关师德师风的事迹表现材料(需学校确认盖章)。
5.申请复评为市第六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办法主要依据《方案》第四章第十一条的各项规定,须提供履行职责的各项佐证材料和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证书原件。除《方案》中第二章第六、七、八条中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外,其余所有申报人员均还须提供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原始听课记录、近3年教学工作计划。
四、材料报送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须于4月20日前将《宿州市第六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表》(一式两份)、《宿州市第六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人选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10)纸质版(单位盖章)和电子版(excel格式)、参选材料(其中体现业务水平的佐证材料原件时间段为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20日之前)、推荐报告及公示情况报市教体局。
联系人:侯晓平(*******查看详情,*********查看详情@qq.com)
附件:
1.宿州市第六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实施方案
2.宿州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评选市级骨干教师业务水平条件
3.宿州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评选市级学科带头人业务水平条件
4.宿州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评选市级骨干教师业务水平条件
5.宿州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评选市级学科带头人业务水平条件
6.宿州市教研、电教和师训等部门教师评选市级骨干教师业务水平条件
7.宿州市教研、电教、师训等部门教师评选市级学科带头人业务水平条件
8.宿州市第六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9.宿州市第六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表
10.宿州市第六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人选简明情况登记表
????附件1-10.doc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