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已实际实施子项目17个,涉及总投资123.28亿元,其中:长沙市第一医院新住院大楼、市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建设等10个子项目已陆续进入运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持续提升项目运营质效,强化对竣工投入使用子项目分项目按年度客观高效开展过程评价,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同时为项目政府付费和财政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提供合理依据。
二、相关标准:2.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财金〔2020〕13号)、“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等
三、技术规格:绩效评价实施,对2024-2026年度内竣工投入使用的子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及项目修约等工作。具体如下:
3.1建设期绩效评价。就当年完工的各子项目开展一次整体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形成绩评价报告;
3.2运营期绩效评价。按年度开展各子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3.3付费核算。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PPP合同对年度付费进行核算。
3.4绩效监控。服务期内,协助实施机构做好绩效监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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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方案调整及优化。结合项目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绩效评价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
3.6绩效纠偏。绩效监控及评价过程中发现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偏离时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3.7调整修约。服务期内,对于绩效纠偏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合同修约工作,起草相关补充协议,并协助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进行谈判。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交付时间:整体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年度(2024-2026年),具体成果文件及服务内容的交付时间根据合同约定
交付地点: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1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绩效考核目标、内容、程序、进度。
4.2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开展前,开展资料收集、制定工作计划等绩效考核前期准备工作。
4.3确定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时间后,下达绩效考核通知,提前通知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及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和配合工作。
4.4定期组织实施绩效监控或绩效评价
4.4.1根据“健康长沙”建设PPP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定期对项目公司已运营子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绩效考核评价,打分。通过综合分析、意见征询,区分责任主体,形成客观、公正、全面的绩效评价结果。
4.4.2考核过程中,如出现争议事件,负责对有争议的考核结果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必要时组织开展评审、协商或调解等工作。
4.5编制绩效评价报告。根据绩效考核评价过程、打分结果在绩效考核工作完成后,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内容通常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绩效考核评价目的、绩效考核评价对象、范围与时段、组织实施情况、绩效考核评价原则与方法、资料数据收集方法、绩效考核目标及指标体系、绩效考核评价实施过程、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相关建议等。三个年度需出具4个绩效评价报告:2024年5月出具半年度绩效报告,2025年5月出具年度绩效报告,2026年5月出具年度绩效报告,2026年11月出具半年度绩效报告
4.6积极跟进最新政策动态,针对项目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协助完成项目补充协议签订、绩效评价方案修订等项目修约工作(如有)
4.7资料归档。绩效考核评价过程中收集的全部有效资料,主要包括实地调研和座谈会记录、调查问卷、绩效评价报告等一并归档,并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妥善管理。
六、验收标准:程序合法合规,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相关政策规范要求。
七、其他要求:根据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