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受江西齐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崇义县农业和粮食局、崇义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崇义县麟潭中心小学的委托,对其除湿机,打印机空调,一体机,监控设备、校园广播系统、打印机、热水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XZF2016-CY-X019
(二)采购内容:点击下载此文件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按品目响应,分品目评标受标,供应商可同时响应全部品目,但若供应商同时响应全部品目,其对应的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等须分开缴纳。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该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询价通知书的购买:2016年05月16日至2016年05月1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在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地址:崇义县政务大楼三楼)购买,询价通知书工本费100元/本,通知书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须在询价前一天以转账方式向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工行崇义支行,帐号:151*****292********查看详情)缴纳响应保证金,其中品目一:人民币伍拾伍元整(¥55.00元),品目二:人民币肆佰贰拾陆元整(¥426.00元),品目三:人民币陆拾叁元整(¥63.00元),品目四:人民币贰仟贰佰贰拾叁元整(¥2223.00元)(请备注:项目编号),否则响应无效。 成交供应商须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 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开启时间:2016年5月25日10:0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询价会,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响应供应商的本单位员工(提供其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且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开启)会,否则作响应无效处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法:
1)品目一采购单位:江西齐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肖女士
2)品目二采购单位:崇义县农业和粮食局
联系人:胡女士
3)品目三采购单位:崇义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联系人:李女士
4)品目四采购单位:崇义县麟潭中心小学
联系人:黄先生
5)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名: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行崇义支行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6)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地址:崇义县政务大楼3楼
联系人:陈伊芸
电话:****-*******查看详情
邮箱: jxzfg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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