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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产业园工业用水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16/5/16
招标代理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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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县高新产业园工业用水工程已由江发改字[2015]192号及江水建管[201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江华县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办,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江华县河路口镇杉木源村。

2.2 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规模475.65万元,建安工程为295.53万元。

2.3计划工期:150个日历日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一个标段,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取水坝、沉砂池各一处,铺设输水管8408米等工程。招标额为 295.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专职安全人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无在建项目(含未开工和取得中标资格项目的负责人),否则其投标无效。

4.2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专职安全员在报名后不得更换。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5.2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由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指定账户名: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华支行

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33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转帐时请注明:“江华县高新产业园工业用水工程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16日至2016年05月20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由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并携带单位证明原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和个人证书原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工程师职称证(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专职安全人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上述人员近半年的社保证明,省外企业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入湘登记,(所有证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冯乘路158-160中间进行报名。如需预审报名单位需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和拟在该项目任命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三人的资格证和职称证书原件押至招标代理机构经查验后密封并开具收取资料证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相关费用购买招标文件。所有报名单位的证书原件必须真实,有效的证件。如有弄虚作假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华县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办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152*****98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68号理想城三楼

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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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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