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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部柳州市加气砖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加气砖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发布时间 2016/5/15 关键词加气砖   近期更新51项目点击关注“加气砖”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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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经理部柳州市项目
加气砖采购招标文件

材供招字第(CSCEC-WZ-20211-F2-*******查看详情)号
平台流水号:16239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日 期: 2016年5月15日

目录
招标文件范本:1
第一部分物资采购招标书2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
一、工程概况:3
二、合格的投标人:3
三、投标保证金:3
四、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3
五、投标有效期:4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
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4
八、废标条件:5
九、合同签订5
十、评标定标办法5
十一、招标人权力:6
十二、评标小组人员组成6
十三、投标报价:7
十四、其它要求7
十五、其他7
第三部分招标内容8
一、招标范围8
二、材料的质量要求8
三、材料的供应要求8
四、材料的验收要求8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10
投标书11
委托书12
投标保证金交纳单据13
投标报价单14
招标过程表格范本:16
一、签到表:16
二、报价对比表17
三、二(三)次报价表18
四、开标记录表:19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1.招标概况:
1.1广西经理部柳州片区所有项目(包含在建或后续承接项目)
1.2招标主要内容:加气砖
1.3发标时间及地点:
1.3.1发标时间:2016年05月16日
1.3.2发标地点:柳州市柳南区柳邕路273号(荣昌宾馆三楼中建八局项目部)
1.4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4.1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05月25 日
1.4.2 投标地点:柳州市柳南区柳邕路273号(荣昌宾馆三楼中建八局项目部)
1.5 开标时间及地点:
1.5.1 开标时间: 2016年05月25日上午9 点(如有变动,另行电话通知)
1.5.2 开标地点:柳州市柳南区柳邕路273号(荣昌宾馆三楼中建八局项目部)
1.6 招标人联系方式:
1.6.1 联系人:王跃华
1.6.2 电话:139*****588
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2.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该物资设备的生产商或获得该物资设备生产商出具授权代理书的代理商。
2.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特殊材料国家有相关要求必填此项)。
2.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有关规定。
2.5必须为中建系统合格供应商,无不良合作记录,要求在投标前必须通过“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注册(网址
http://www.cscec-buy.com/index.do),并成为集采合格供应商。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7必须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
3.投标保证金:
3.1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
3.2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公司账户)至招标人指定的以下对公账户:
开户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4500 1594 1510 5050 3935
招标人财务联系电话:
3.3交纳投标金的银行票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装订在标书内,对于标书中未粘贴银行票据或以个人名义上交投标保证金的,标书视为无效;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布中标结果后三十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注:投标保证金只能用于一次投标,不允许出现一份投标保证金同时用于两次招标
3.4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与其他投标人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或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常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10日内)内与招标人签署合同时,招标方将取消投标方两年内投标资格。
3.5其他相关事项:
4.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4.1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4.2投标人应提交自身企业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标时出具正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证明、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 三体系认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的公章。
4.3投标人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 。
4.4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5.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实际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15 天。
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6.2每一密封档案袋上注明“于北京时间2016年05月25日上午9 时(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6.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6.4投标书装订顺序
(1)投标保证金交给票据、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证明书等的资质复印件并盖章,授权委托书;
(2)投标报价表;
(3)其他优惠条件承诺;
(4)企业简介、业绩及其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各项内容应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封面应写“投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日期”,用密封袋密封。
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结束后正本随同比价表、签到表、招标计划、开标记录及相关资料报公司存档,两副本经理部及项目留存备察。
7.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此处需加盖公章:
投标委托人: 身份证:
7.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8.废标条件:
8.1 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密封章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4)未在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或以个人名义上交投标保证金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并与投标方一同对样品进行封存;
(6)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7)主要内容、格式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的;
(8)招标文件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9)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私自添加或修改,与发布的招标文件不符。
8.2 评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文件封面或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4)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5)报价单中存在未填写项的。
9.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在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0.评标定标办法:
10.1评标依据:
(1)招标文件;
(2)要求投标方检测的物资,要求投标方必须先到指定送检单位送检合格后方可对其标书进行开标,若样品检测不合格标书直接作废。投标后所有样品由招标方与投标方共同签字封存。
10.2评标标准: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合理低价中标,具体评标细则由招标方确定。
10.3评标流程:

11.招标人权力:
11.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11.2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接受对单价的任何变动。
11.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置。中标人中标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中标手续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从其他投标人中另行选择。
12、评标小组人员组成:
评标机构:公司领导、公司采购管理部、公司成本部、纪检监察部、经理部领导、经理部物资经理、项目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评标机构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方式对有效投标进行综合评定,按报价高低排序。
13、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基准价与让利点数、是否含税,到项目运费、卸车到施工平面;具体项详见《投标报价单》。
14、其它要求:
针对招标标的物需明确的其它具体内容:
14.1开标过程中出现违标、恶意串通竞标、低价中标后又不执行标书约定等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后期供应过程中出现供货不及时等违约行为均对履约保证金进行相应扣除,不足的从当月供货款中扣除。
14.2保持投标书整洁完整,不得随意修改,名称、部分修改位置乙方必须盖章确认,并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投标违规。
14.3根据各投标人的承诺,如无政策性文件,供货状态中不在中途加价,且同意必须以招标方片区内所有项目收料软件为结算基础依据,要求每月必须完成月度结算,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方须在5日内按照当月确认已完成当月合同结算总价100%等额向需方开具合法合规的税务发票,投标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并通过招标方财务部门认可,投标方开出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税务发票后,招标方方可支付对应的合同款项;如供方不能按时开具正式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4.4招标人不向任何投标人解释中标与未中标的理由。
15.补充: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下表中所列材料的采购与供应:


号材 料 名 称规格单位数量(暂定)备 注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600*200*200M34000
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600*200*100M34000
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200*200*100M34000
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200*100*100M32000
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300*200*200M32000

2.材料的质量要求:
2.1技术标准:符合国家GB11968-2006关于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执行标准。
2.2.质量等级及相关质量参数:自本产品用于工程实体开始对质量终身负责。
2.3.证明证件: 投递标书时,要求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本、营业执照副本(最新年检过)、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自有实验室的CMA认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盖章,一式叁份,随标书一起递交。4、其他资料:每车进场时提供商品混凝土发货单并按批次(单位工程内同一部位、同强度等级、同配合比,一次连续供应为一个批次)提供商品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出厂质量证明书及原材料检测报告,一式陆份及时送交甲方资料室,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质资料按照甲方部门的要求必须给与配合。
3.材料的供应要求:
3.1联系方式:
甲方: 乙方:
指定发货人: 指定邮箱:
指定邮箱: 接单人: 身份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3.2供应时间: 以甲方指定邮箱或书面函件通知进场时间为准,通知进货人员必须由甲方书面指定发货人或指定邮箱发出的邮件为准
首批到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进货时间为准
后续供应: 按施工进度、实际需用为准
3.3卸货地点:柳州市项目指定现场
3.4材料包装: 按出厂标准包装
3.5装、卸与运输: 乙方负责装、卸、运输及运输途中、卸车现场的一切事情;

4.材料的验收要求:
4.1验收地点与方式:
4.1.1需方有权对进场的产品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包括点数、测量厚度、抽检重量等,供方必须充分配合。
4.1.2材料进场后需方将进行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供方将自费负责材料退场,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4.2取样方式:现场取样
4.3试验与化验及其费用: 正常使用情况下,现场取样送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送检不合格,则检测送检费用均由供货方承担,并承担由于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
4.4附件查验:
4.5质量验收:供方必须在交货前对材料的品质、规格等作细致的检验,材料到工地现场卸车后,如发现其技术规格、性能与合同或需方发出的供货单上的规格不符,质量低劣及受损坏等情况,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4.5.1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需方可拒绝接受,由供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供货,如因此造成延期交货的,按本合同有关工期条款处罚。
4.5.2供应时间晚于约定日期的,供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需方延误工期损失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损失。
4.5.3供方必须按需方的进度计划、质量要求及技术要求采购材料,在供应过程中若出现一次违约情况,需方有权取消该供应商在本工程的一切材料的供应资格。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

加气砖采购
投标文件

工程名称:广西经理部柳州市项目

投标内容:加气砖

招 标 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 标 人: 公司名称 加盖公章


投 标 书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 根据已收到你方材供招字第(CSCEC-WZ-20211-F2-*******查看详情)号广西经理部柳州片区内所有工程加气砖的招标文件,经认真阅读、研究并进行充分的现场考察后,我方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愿以投标书附件所述,按招标文件要求承揽上述材料的供应。
2. 我方完全响应并自愿接受上述招标文件已明确的要求和规定。我方若有幸中标,将在中标后,前往与你方按此要求和规定签署《物资采购供应合同》。

投 标 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委 托 书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公司名称)的(职务、代理人姓名、现年年龄)为我司代理人,代表我司与贵司 片区内所有工程(含在建与后续承建项目)签订物资供应合同,代理人在投标、合同谈判、函件往来、结算等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承认,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代理期限为本投标之日起至本材料合同结算完成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名 按指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 字

公司:盖 章

日 期:
(须早于投标日期)

投标保证金交纳单据


投 标 报 价 单
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所在片区
工程名称项目
投标范围招标人“材供招字第(CSCEC-WZ-20211-F2-*******查看详情)号”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
投 标 报 价
序号材 料 名 称规格单位单价
月付60%单价
月付65%单价
月付70%单价
月付75%单价
月付80%税率品牌备注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600*200*200M3
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600*200*100M3
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200*200*100M3
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200*100*100M3
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300*200*200M3
说明:
1.要求从月付60%~月付80%要求全部填写,后续资金安排要求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具体物资具体注明;
2.表中所有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招标方可任意选择一种付款比例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3.付款比例最高为月付80%,不能超过80%;
4.要求必须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率。
5.上述单价为不固定单价(随市场单价变化而变动单价), 产品的单价就是为包括所需的一切税金、运费、装卸费、附带杂项及劳务,无论该杂项及劳务是否表明于本合同中。

报价要求说明:上述投标报价均已包含符合并满足招标文件及规定和要求的产地、厂家、品牌及其质量,材料的供应,检验与验收,材料款支付以及其它要求等全部内容和因素的所有费用。
其他承诺:
我方若有幸中标,将在上述报价的基础上,再给你方额外提供如下所述的服务和优惠:
备注:
特别声明:物资采购合同,必须加盖甲方公章方能有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有关合同性质的协议、经济往来函件、涉及供应期限延长、数量变动、价格调整、质量要求、付款期限及方式等方面必须加盖公司印章,项目部印章签订的上述协议函件等均无效。本合同所采购物资必须以甲方统一格式打印签字的收料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其他所有单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相关资信资料

广西经理部柳州市项目
加气砖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广西经理部-柳州片区-W-201600
流水号:


需方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供方单位:
工程物资采购供应合同
广西经理部-柳州片区-W-201600
需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就本合同标的加气砖供应事宜,经需方与供方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工程名称:广西经理部柳州片区各项目
工程地点:广西柳州片区各项目指定地点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1.合同标的物名称:加气砖
2.牌号商标:
3.规格型号:见附件一
4.生产厂家:
5.计量单位:m3
6.数量:数量以需方收料员、施工员、劳务班组材料员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最终结算量以需方商务管理部审定的数量为准。
7.合同单价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附件一表中的单价及其合同暂定总金额已包括材料原价、税金、合理利润、包装费、各类运杂费、过江过路过桥费、装卸费等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点及其他政策性调整的税费等综合费用。
8.合同总金额:暂定 元(暂定: 元整)最终结算以需方商务管理部审定的数量为准。
9.交货时间:按需方供货计划和要求进行交货。需方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供方提供所需的数量,如有特殊情况提前24小时以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供方。
第二条、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
1、符合国家GB11968-2006关于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执行标准。
2、不限于以上国家标准,如国家标准有变更均按最新标准执行。
3、质量保证期:自本产品用于工程实体开始对质量终身负责。
第三条、交货地点及方式:
3.1.交货地点:广西经理部柳州片区各项目
3.2.甲方采购人员固定通知邮箱: weijcgx@cscec.com
乙方人员固定通知邮箱:
3.3.交货方式:由供方运货至需方指定点,需方收料员、主管施工员、作业班组与供方委托的交货人,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三方人员共同在需方打印的收料单上签字后作为价款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3.4供方严格按照需方规定时间、数量、规格型号等将产品运送至需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工地及负责在交货地卸车(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供应时间: 以甲方指定邮箱或书面函件通知进场时间为准,通知进货人员必须由甲方书面指定发货人或指定邮箱发出的邮件为准 。
3.5材质证明书必须随货同行,否则需方不予办理收料结算手续
第四条、运输方式:供方自定。
到站:同交货地点
供方必须按需方随时发出的通知要求的日期进行交货,若未能按需方规定时间交货,供方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需方工作
5.1根据工程进度向供方发出供货通知。
5.2材料送到需方指定的地点后,由需方派人或委托他人当场进行质量、数量、资料、单据、包装等进行验收。
第六条:供方工作
6.1按需方需用计划的要求,将合同约定的材料保质、保量、及时的供应到需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卸车。
6.2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规范并符合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3供方必须对其送货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由供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送货到现场时要确保现场物料、设施的安全。
第七条:验收
7.1进场验收
7.1.1需方有权对进场的产品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包括点数、测量厚度、抽检重量等,供方必须充分配合。
7.1.2材料进场后需方将进行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供方将自费负责材料退场,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7.2供方必须在交货前对材料的品质、规格等作细致的检验,材料到工地现场卸车后,如发现其技术规格、性能与合同或需方发出的供货单上的规格不符,质量低劣及受损坏等情况,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7.2.1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需方可拒绝接受,由供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供货,如因此造成延期交货的,按本合同有关工期条款处罚。
7.2.2供应时间晚于约定日期的,供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需方延误工期损失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损失。
7.2.3供方必须按需方的进度计划、质量要求及技术要求采购材料,在供应过程中若出现一次违约情况,需方有权取消该供应商在本工程的一切材料的供应资格。
第八条:结算流程及货款支付
8.1价格数量(数量为暂定)如下:
材料名称规格 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600*200*200M34000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600*200*100M34000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200*200*100M34000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200*100*100M32000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300*200*200M32000
合计
说明:上述单价为不固定单价(随市场单价变化而变动单价), 产品的单价就是为包括所需的一切税金、运费、附带杂项及劳务,无论该杂项及劳务是否表明于本合同中。本表数量为暂定数量,供货量需满足需方施工要求,最终结算量以需方商务管理部审核的数量为准。
8.2月度结算:
8.2.1乙方每月15日之前依据经甲方现场主管施工员、收料员、甲方劳务班组材料员、乙方送货人员共同签署的甲方统一打印的收料单向甲方项目物资部门上报月度结算单,经过甲方项目物资部初审、项目相关部门会签,项目商务经理复审,项目经理确认后形成月度结算审核单,乙方配合甲方审核月度结算。以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月度结算单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批确认后生效,乙方在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月度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月度结算单必须在5日内完成签字确认手续。并提供发票;供方须在5日内按照当月确认已完成当月合同结算总价100%等额向需方开具合法合规的税务发票,供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并通过需方财务部门认可;供方开出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税务发票后,需方可支付对应的合同款项;如供方不能按时开具正式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办理完月度结算手续,供货第三个月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尾款在办理完总结算书后六个月后支付完毕(按公司资金文件 执行)。
如供方向需方提供假发票,需方有权停止付款并追究供方法律责任。发票未开完,余款未付清之前,不允许变更合同,否则停付所有款项.
8.2.2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税收政策变化的,双方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供方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根据需方财务部门要求确定)。
8.2.3本合同中约定的单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而变动。若因供方原因不能开具相关税务发票,需方有权停止向供方支付相应工程款项。若因供方自身原因不能适应新的税收政策,导致总包单位税费增加的,由供方承担相应责任,需方可以直接将款项从供方应付进度款及结算款中扣除。
8.2.4其他付款方式: 。
8.2.5该付款方式第①种(转账支付)直至本合同所订物资供应完成保持不变。
8.3责任条款:
因本合同履行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除非相对方书面同意;供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除非需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供方对所供材料应提供需方需要的资料,否则视为供方违约。
9.2供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需方另行给供方的通知的,
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按需方要求的时间予以退换确保不耽误工程进度,否则一切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9.3对于因运输方式不合理造成的、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前一切原因造成的、货物
到达指定地点之后一切源于供方的责任所造成的货物的损失或灭失,供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如供方原因丧失供货能力,需方有权重新选择厂家,本合同自动失效。
9.4因本合同履行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除非相对方书面同意;供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除非需方书面同意。
9.5产品在使用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处理办法:造成损失由供方承担且需方有权在应付给供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不足额的另行向供方索赔。
第十条、其他:
1、特别声明:本合同为物资采购合同,必须加盖需方公章方能有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有关合同性质的协议、经济往来函件、涉及供应期限延长、数量变动、价格调整、质量要求、付款期限及方式等方面必须加盖需方公司印章,项目部印章签订的上述协议函件等均无效。本合同所采购物资必须以需方统一格式打印签字的收料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其他所有单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2、知识产权条款:
2.1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
2.1.1供应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
供方向需方提供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2.1.2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供方应当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2.1.3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供方应当具备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提供时间:资格预审时有权要求供方提供上述各款所列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需方可根据情况要求供方补充相应文件。
提供方式: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2.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
因供方提供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需方遭到受到损失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合同,供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切费用均由供方承担及支付。供方未能及时妥善处理,导致或牵连需方被仲裁或被诉讼的,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且每发生一次,供方予以人民币50万元不等的违约金。以上供方应付需方的赔偿金或违约金等需方可以从应支付给供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供方不得异议,不足部分需方将依法予以追偿。
第十一条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1.供方车辆及产品在运输途中及到达需方工地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需方的要求。因供方责任原因或供方不遵守需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经济损失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2.供方须对所供易燃易爆、有毒、具腐蚀性物资的装卸、使用、存放等安全性方面,书面告知需方。
3.供方供货安全条款:
(一)供方供货前对进场进货人员进行安全事项交底,保障到场送货人员对项目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理解并遵守项目安全注意事项。
(二)供方对该项目的安全工作配合并不因卸、装货影响项目安全施工。
(三)供方供应货物卸、装货场地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带电运行、机械运作的危险区域内进行施工时,供货人员对送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说明注意事项且对进场供方人员安全负全责。
(四)如供方卸、装货影响项目安全施工,按项目部安全检查考核指标规定进行违规执罚。因供方严重违规而影响需方正常安全生产时,清理供方出项目部,三年内不得与本公司合作,不得供应本公司所有项目货物。
(五)需使用需方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进行卸、装货时,必须经得需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供方(特别是钢管、扣件等周转料具)卸、装货人员不得因方便装货而自行使用需方机械、设备。
(六)教育和监管供方人员在未经需方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卸、装货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供方负全部责任。
(七)供方在供应材料的运输、装卸(包括不限于以上行为)发生供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损坏施工现场其他物资(包括不限于需方或现场其他施工方),供方负责按价赔偿。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地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南宁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以及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约完毕债权两清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方执陆份,供方执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代理)人签字(章)及单位签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
附:合同附件一(1):《物资采购供应清单表》
合同附件一(2):《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
合同附件一(3):《物资采购结算书》
合同附件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安全管理协议》
合同附件三:《承诺书》
合同附件四:《施工现场机械车辆安全协议》
合同附件五:《廉政协议》

需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供方: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7号文德大厦20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查看详情732 电话:
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账号:********查看详情151*****3935 账号:
特别声明:本合同为物资采购合同,必须加盖需方公章方能有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有关合同性质的协议、经济往来函件、涉及供应期限延长、数量变动、价格调整、质量要求、付款期限及方式等方面必须加盖公司印章,项目部印章签订的上述协议函件等均无效。本合同所采购物资必须以我司统一格式打印签字的收料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其他所有单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中国建筑 项目管理表格
物资采购结算书表格编号
CSCEC8B-CM-B10424
需方日期单位:元
供方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及编码编号
序号供货月份物资种类供货数量供货金额备注
1
2
3
合计初审结算值(人民币大写):
以上结算内容为供方自年 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与本项目发生的所有供货业务,已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协商)方式按月度进行结算,累计发生收料单张,共收回收料单张,在此期间未收回的收料单作废,不再作为结算依据。办理月度结算单份。发票已开具份,金额元。
供货单位(盖章):


经办人:年月日项目部审签栏日期
物资部经理
会计
商务经理
项目经理
三级单位商务管理部复核意见:
签字:年月日三级单位商务管理部经理:

签字:年月日三级单位总经济师:

签字:年月日
二级单位成本管理部终审意见:

签字:年月日二级单位总经济师:

签字:年月日供货单位终审确认(盖章):

签字:年月日
合同附件一(3)

合同附件二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安全管理协议
需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供方:
工程名称:
物资名称:加气砖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需供双方就本工程的物资交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责
1、需供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员工安全和安全生产。
2、需方的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需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需方管理人员对供方供应物资的交验(装卸)过程、操作行为、自带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督促供方完成整改事项,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按需方规定进行安全奖罚。
(3)、负责对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及时向供方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
(4)、负责书面指定供方进入施工现场的路线、作业区域、卸料地点和作业时间,供方人员和车辆设备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其他区域。
(5)、有权对供方自带使用的设备、工具、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更换。
(6)、对供方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7)、指导、协助供方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3、供方的责任
(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率不超过1.5‰,对本单位的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进行管理。
(2)、供方必须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需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供方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到人。
(3)、供方须对所供易燃易爆、有毒物资的装卸、使用、存放等安全性方面,书面告知需方。
(4)、供方进场作业前,须向需方安全部门提供全体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工程所需配齐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供方须严格按照需方指定的行走路线、作业区域、卸料地点和作业时间进行作业,供方人员和车辆设备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其他区域;违者罚款200元。
(5)、按要求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高处作业人员配好安全带,给每个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违者罚款100元/人。
(6)、把需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要签字,被交底人,每一个人都要签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签上时间。
(7)、供方管理人员必须跟班作业和旁站监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需方报告;并负责对需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按要求的时间向需方反馈整改情况。
(8)、负责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和上岗作业。
(9)、供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业,如发现与其它施工作业有可能发生交叉作业时,不得进行任何作业,并立即报告需方现场管理人员协调解决。
(10)、未经需方书面允许,供方不得私自使用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临电设施等物资,不得私自雇用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作业,违者罚款1000元/人。
(11)、未经需方书面允许,供方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在作业完毕后,不得在需方施工现场留宿、存放;违者罚款1000元。
(12)、未经需方书面允许,严禁供方在施工现场进行动火作业(包括自带炊具做饭)和私自接电,违者罚款1000元。
(13)、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供方须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需方,由需方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
二、事故处理
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总包和分供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事故责任清楚,双方意见一致的,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4、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三、需要说明的事宜
1、需方向供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供方必须立即确认签收,并立即执行且按时完成达到要求,不签收或不执行或不能按时完成,则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
2、凡因供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除由供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供方还应按事故的大小向需方交纳罚金。
(1)、死亡事故每人次罚伍拾万元。
(2)、重伤事故每人次罚贰拾万元。
(3)、火灾事故、机械、环境污染和卫生事故每次罚叁——贰拾万元。
(4)、轻伤事故,每人次罚一千元。
(5)、其它奖罚按需方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上述罚款需方可以从供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中扣除,若当供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不足罚款时,将视为供方欠需方的到期债务,需方保留随时追讨该到期债务的权利。对供方违规的处罚只要事实存在不一定必须征得供方确认,需方的处罚即可生效。
四、其他
1、奖罚除按上述第三条执行外,另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需方安全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需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需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需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供方据此到需方财务取款,奖励的标准:按《中建八局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奖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2、供方对需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需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需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需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3、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需供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
(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物资供完第二天止。
4、需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5、供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6、上述未尽事宜,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此协议作为物资采购合同附件,与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上级单位各备案一份。
需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供方: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三
承 诺 书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为履行贵双方于年月日就工程项目签订的加气砖供应合同(下称本合同),我司自愿承诺如下:
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我司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所签订的材料、设备及物资、设备供应合同或劳动用工协议,或者发生的劳动报酬支付、材料(设备)及物资货款支付以及其他任何事项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均由我司承担全部责任,与贵司无关。
二、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我司所属人员以及与我司有关的第三方人员引起的治安事件以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均由我司承担全部责任,与贵司无关。
三、我司与原材料供应商或材料/设备工人所发生的债务不会转让给贵司,与原材料供应商或材料/设备工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不会牵连贵司,贵我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也不会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我司愿承担贵司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以及贵司任何数额的罚款。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没有接受我方与第三方达成的任何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义务。
四、特殊情况下,我司与原材料供应商或材料/设备工人发生的债务确需转让贵司,或者贵我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确需转让给第三方的,我司将与贵司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在未与贵司签订书面协议或者未得到贵司的书面确认之前,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我司承担,与贵司无关。
五、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司的各项制度、规章、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如因本工程的业主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导致贵公司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我公司在此表示理解并承诺:前述情况,不视为贵公司违约,我公司不追究贵公司违约责任,双方共同努力促使业主履行施工合同或追究其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四
施工现场机械车辆安全协议
合同编号:
需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供方:
项目名称:
为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车辆全面管理,杜绝机械、车辆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发生、划清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特与供方签订此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1、供方应对本单位进入需方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车辆安全负总责。确保机械、车辆性能良好、牌证齐全有效、合法、人机保险等手续齐全,严禁机械、车辆带病作业和超负荷运转,杜绝违章、违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事情发生。杜绝无证无牌和无合法手续的机械、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凡因供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或事件均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
2、供方所使用的机械、车辆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均由供方负责、因供方管理不到位或失职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供方负责。
3、机械、车辆在行驶或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按照需方所规定的行驶路线和速度行走、因供方违规或不听从需方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方自己承担。
4、机械、车辆严禁在基坑、沟槽、孔桩、边坡等位置作业或停留。在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车辆发生如需要维修保养,供方应拖离需方现场进行维护;如需方同意供方在现场维修保养,则维保过程中所出现的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5、进入需方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要服从需方的管理与调度,凡不接受检查、交底、验收签字或不签订安全协议的一律不允进场。
6、供方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方大门警戒内出现任何伤害事故或机械事故,因供方原因造成的事件均由供方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7、施工现场发生事件后供方应积极配合处理,分清责任、凡因供方原因拒不承担损失或责任的,需方有权在供方所有款项中扣除全部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项目的款项),直至需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8、其他约定,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使用,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供方:
负责人: 负责人:
附件五
廉 政 协 议
需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供方:
监督方: 中建八局广西公司纪委
建设项目名称: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不正当的行为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健康地开展。经需、供双方同意,特订立本协议,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
一、需方
1.需方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廉政教育,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需方员工应当与供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或索取供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供方报销任何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经济或纪律处罚。
3.需方员工不得要求或接受供方为其住房装修、包办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不得将自己和亲属的机械向供方出租。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需方员工不得向供方介绍自己的亲友在供方从事工程分包、材料供应等经济活动,不得参加供方任何名义的宴请和各种娱乐活动。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需方不得违反规定选择指定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和确定工程价格、材料价格等。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和纪律处罚。
6.需方员工在工程建设中收受或索取供方贿赂的,由纪委配合检察机关查处。
7.需方有权对供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供方有不廉政行为,应及时予以教育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报告。每月由需方主持召开一次双方廉政管理会议。
二、供方:
1、供方应制定本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报需方备案。
2、供方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廉政教育,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时出席需方召开的廉政管理会议。
3、供方不准在工程建设中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宴请需方,不准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向需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4、供方不得以各种理由,邀请需方员工外出旅游和进入各种娱乐场所,不得为需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5、供方在工程建设中发现需方人员有要吃、要喝等不廉洁行为的,应向需方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发现需方索要钱、物或者要求在供方报销各种费用的,应及时向监督方举报。
6、供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需方人员,由监督方查处。
7、供方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建筑管理法规》,开展“一优三无”(工程优质、无违法犯罪、无重大质量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活动。
三、监督方:
1、作为工程建设廉政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单位,参与工程建设项目需、供双方的廉政监督工作。
2、有责任了解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对工程实施中分包队伍选择、工程材料选购、工程结算等各个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定期不定期召开需供双方座谈会,检查、督促廉政协议实施。
3、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廉洁自律和法规制度教育,开展预防犯罪宣传,适时安排有关预防活动,增强员工法制观念和工程质量意识。
4、监督方负责对工程实施中的违纪、违法线索,认真及时查处,依法惩处,尽力挽回经济损失。
四、经济处罚
为保证本协议的有效履行,特设立廉政保证金,即从供方承包合同造价中按1%计提,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经协议监督方见证,供方确实履行了本协议有关条款,需方向供方返还廉政保证金,若经监督方审查,供方未能履行协议有关条款,发生违纪情况,廉政保证金收归需方所有。
五、本协议作为《广西经理部-W-》的附件,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肆份,需、供双方各执一份,监督方一份,经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需方(单位盖章): 供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监督方:(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手机:
负责人(签名)
单位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7号文德大厦22楼
举报电话:****-*******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135*****968 132*****658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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