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千亿级蔬菜产业工程实施,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设施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草莓)生产能力,促进我市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突出我市环绕京津区位优势,推动蔬菜向设施化、精品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新建新型实用设施,改造升级老旧棚室,提升设施生产能力,着力打造环京津精品蔬菜供应基地和应急保障基地。
二、申报主体
中国采招网(bid center.com.cn.)晋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主体仅支持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三、申报条件及支持环节
(一)申报要求。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两类新型经营主体蔬菜设施新建和改造提升。申报主体要求具有一定的设施生产基础,经营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优先支持。
(二)补助额度和支持环节。合作社补助30万左右、家庭农场补助10万左右。项目资金用于支持新建钢骨架、大跨度、少立柱新型实用设施和改造升级老旧棚室,提升设施生产能力。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符合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向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申报书(在2024年中央提前批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中,已储备入库但未支持的主体仍可申报,对已确定支持的主体,此次不予申报),申报日期截止到2024年4月12日。
(二)县级审核申报。农业农村局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书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实施方案备案。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以市为单位统一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当前做好设施蔬菜项目的重要性,提高重视程度,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小组负责组织申报及项目监督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认真组织申报。项目申报指南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公示,符合条件且有发展意愿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向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申报书。
(三)把关建设内容。农业农村局认真审核申报方案,重点对建设内容进行仔细把关,确保申报单位的建设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
附件: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宋艳荣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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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