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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空调、摄影摄像器材等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广东省-韶关市 发布时间 2007/3/19
招标代理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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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SG07GZ015
我市将于今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纸张、空调、摄影摄像器材等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制度,现将投标人资格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市采购中心负责投标人资格预审工作。各投标人可向市采购中心报名,资格预审时间为2007年4月9日至16日。预审工作完成后,已审核的厂家公示3天无异议成为合格投标人。标书出售的时间为2007年4月23日至2007年4月27日。预计开标时间为2007年5月14日。协议供货期限为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相应商品的生产制造商或驻中国境内的直属分支机构或省内、大区总分销商;
(2)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设有产品售后服务中心并在广东省内设有常驻机构,该机构对所提供系列产品的价格、质量和售后服务承担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3)投标产品须在中国境内拥有合法的生产许可和销售资格,具有“3C”认证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商业活动中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5)投标人必须在韶关市各县(市、区)分别指定一家(含一家)以上的当地经销商(经韶关市采购办批准并公布的候选代理供货商)作为投标产品的代理供货商(经当地政府采购管理办同意不设供货商的除外)。
(6)投标人必须有相关产品的公开报价,该报价应是反映市场行情的合理零售价,且随市场变化不断调整。
三投标人需向市采购中心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代码证、厂家授权代理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生产许可等;
(2)投标人所具有的各级、各类资质证、注册商标证、和“3C”认证;
(3) 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资料;
(4) 指定的韶关地区代理供货商的名单。
以上资料除厂家授权代理委托书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原件外,其余均可以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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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单位在资格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反馈,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二00七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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