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高性能人工智能服务器采购项目

高性能人工智能服务器采购项目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人工智能

所属地区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 发布时间 2024/4/26 关键词人工智能   近期更新1291项目点击关注“人工智能”实时招标项目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高性能人工智能服务器采购项目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被邀请单位名称 :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的委托,对高性能人工智能服务器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你公司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GGJ-BJ08-********查看详情

2.项目名称:高性能人工智能服务器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330万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高性能人工智能服务器采购项目

330

1台

采购高性能人工智能服务器一台,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同一品牌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如代理商参与投标,中标后需保证提供产品为厂家正规合格产品。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必须从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C座二层中工国际;

3.方式:现场现金领取。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购买采购文件(如资料不齐,恕不允许购买采购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C座二层中工国际第三会议室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150号智源大厦

联系方式:谢老师 010- ********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C座二层

联系方式:张存 010-********查看详情-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存 电 话:010-********查看详情-823

六、请你公司接到本邀请书后,于2024年04月26日17点前回复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将回执接收单完善盖章后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查看详情@qq.com邮箱(原件购买标书时携带),如未按时回复,按不参加处理。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4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磋商文件中加“*”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号条目内容若有缺失或者无效,将导致响应视为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该“*”若加在标题处,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该段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表中的条款号对应供应商须知中的条款号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 容

1.1.1

采购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C座二层

联系人:张存

电话:010-********查看详情-823

1.1.2

采购人名称: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150号智源大厦

联 系 人: 谢老师

电 话:010-********查看详情

5.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均应当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

*9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1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个日历日

11.4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1 份

(注:电子文档为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彩色),格式采用PDF格式,并在载体上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纸质版与电子文档的一致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2.4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5月0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C座二层第三会议室

15.1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0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C座二层第三会议室

22.1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 7 天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 / %的履约保证金。

*27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附件6成交服务费承诺书原件。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5-5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 2022或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附件5-6

需提供磋商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附件5-7

需提供磋商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适用于供应商须知的增加或者说明的变动:

其他

*1

附件5的内容中:

在响应文件正本中须提供正本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5-3)(如果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附件5-3可以不提供,须提供正本的法人身份证明)

除响应文件中的授权书之外,参加磋商会议的授权代表须单独手持一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带有“*”符号的或者标明必须满足的条款均为重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对这些主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的任何偏离将视为无效响应。

*1

供应商如果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材料,在任何时候采购人都有权否决其响应,并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2

供应商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依据本身情况如实逐项逐条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的形式表示的条款,必须明确回答,或者以功能描述回答。

*3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

响应文件要求有效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

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盖章,除特殊标注外,是指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一 说 明

1. 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

1.1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在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采购代理机构。

1.1.1 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2 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1.1.4 “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

1.2.1 供应商是指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2.2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1.2.3 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4 供应商必须按采购规定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1.2.5 供应商除了满足以上条款外,还需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资质标准要求。

1.2.6 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类资质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1.2.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得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

(2)已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3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以向采购单位行贿或采取其他手段谋取成交。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1.4 供应商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4.1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4.2 与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4.3 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

1.4.4 向采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5 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1.4.6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1.4.7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成交的;

1.4.8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2. 资金来源

2.1 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函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

3. 磋商费用

3.1 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磋商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 磋商文件

4. 磋商文件构成

4.1 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磋商文件。

4.2 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4.3 供应商应当注意磋商风险:如果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4.4 供应商应检查磋商文件是否完备,如果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应在收到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便及时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5.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均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日前(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

5.2 采购单位可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收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5.3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5.4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立即向采购单位发出回函予以确认。

三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6 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6.1 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技术规范”中所有要求进行报价和详述,不得拆包进行应答和磋商。

4.2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

7 响应文件的编制

7.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组成,包括:

附件1——磋商报价函

附件2——磋商报价一览表

附件3——磋商分项报价说明表

附件4——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

5-1 法人营业执照

5-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5-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4 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5-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5-6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5-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诚信证明截图文件

6-8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及服务方案

附件6——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7——根据评审办法及采购需求中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7.2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8 报价

8.1 所有产品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属于无效应答情形。

8.2 供应商应当在分项报价说明表(附件3)上标明有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8.3 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具体需求,针对每一内容,逐一分项报价。

8.4 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每种产品只能有一个报价。

8.5 供应商的唱价原则:各供应商的报价不进行公开唱价。

9 磋商保证金

9.1 供应商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9.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3 磋商保证金可采用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4 凡是没有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交纳的保证金不符合本须知第9.1条、第9.3条的规定的,属于无效响应。

9.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6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9.7 未成交供应商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时,须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磋商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部门办理。成交供应商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时,须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磋商保证金收据及《采购合同》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部门办理。

10 响应文件有效期

10.1 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磋商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

10.2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 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第7条规定。

11.2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印刷体、复印件无效)。

11.4 供应商应当准备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版 份(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11.5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注明“正本”字样,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1.6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

11.7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三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 响应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供应商应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及电子版密封包装,且包装袋/箱正面和响应文件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

12.2 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12.2 为方便查阅,供应商应当将“磋商报价函”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磋商报价函”字样,单独递交。“磋商报价函”中报价应当与响应文件正本报价相一致,若不一致则以“磋商报价函”价格为准。

12.3 为方便核查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当将“磋商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 “磋商保证金”字样,单独递交。

12.4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派人送达到指定的磋商地点。

12.5 在规定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后送达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13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3.1 磋商开始以后,在磋商规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修改材料并及时送达,书面修改材料需有授权代表签字。

13.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13.3 除供应商要求撤回文件的情况外,供应商递交的文件将留档备案,不予退还。

四 评审及磋商

14 响应文件的评审与澄清

14.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相关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参加评审及磋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

14.2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且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接到磋商小组澄清等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3 出现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1)应交而未交/未足额交纳/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材料的;

(6)未满足磋商文件中标注*号条款要求;

(7)属于磋商文件中所列无效响应情形;

(8)供应商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失信记录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4.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14.5 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

15 磋商

15.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在通知的时间,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漏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5.2 磋商将就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技术方案、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磋商。供应商应如实提供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资料,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说明或者补充。

15.3 供应商的承诺、说明或者补充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5.4 在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回函予以确认,并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6 磋商及评审过程保密

16.1 磋商小组成员及与磋商有关的工作人员,从磋商开始到授予成交供应商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磋商的有关资料,均不得向无关的人员透露。

16.2 在磋商及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磋商小组成员、或与磋商有关工作人员的任何活动,将导致被拒绝磋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最后报价

17.1 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7.2 如果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7.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4 最后报价须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授予合同的资格。

确定成交

18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标准

18.1 磋商小组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8.2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8.3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19 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认评审报告中的评审结果。

19.2 成交供货商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货商之后的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0 成交通知书

20.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应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如需)。在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0.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1 签订合同

21.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擅自撤销响应文件处理。

2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2. 履约保证金

22.1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 7 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 / %的履约保证金,形式为 /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保密和披露

23.1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3.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

24. 腐败和欺诈行为

24.1 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24.1.1 “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中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通过提供或变相提供、接受或变相接受、索取或变相索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4.1.2 “欺诈行为”是指成交供应商在采购过程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恶意串通、虚构事实,损害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后恶意串通,人为地使采购丧失公平竞争性,扰乱采购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24.2 在采购过程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被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在本采购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应当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解除已经签订的采购合同。

25 采购终止

25.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 质疑与投诉

26.1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过程及成交结果使其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的范围仅限于上述三方面的事项。采购单位在收到应商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 提出质疑的期限

26.2.1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6.2.2 对竞争性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6.2.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6.3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原件。以传真形式提起质疑的,应当尽快提交质疑函原件。

26.3.1 质疑函应当包括: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3)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供应商对质疑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3.2 质疑函应当署名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手签章、人名章均无效)。

26.3.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相关质疑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办理质疑事务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6.4 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最终解释权为采购单位相关部门。

27. 成交服务费

27.1 成交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27.2 成交服务费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按照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3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

27.4 成交服务费应当以支票、汇票、现金、电汇等形式支付。

28. 适用法律

28.1 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要求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性能参数

数量(台)

1

高性能人工智能服务器

▲1、服务器类型:机架式服务器,设备高度≥4U,保证充足的散热空间。

2、配置≥2颗不低于X86性能的处理器,单处理器物理核心数≥48,支持PCIE 5.0。

▲3、内存:配置32条DDR5 4800MHZ RDIMM,配置内存≥24*64G DDR5 4800MHZ RDIMM。

▲4、GPU卡:配置8颗HGX SXM5 H800、A800、A100、H100等Nvlink接口GPU卡,同时支持>4个PCle 5.0 x16插槽,配置≥8颗物理GPU,采用Nvlink接口,每个GPU配备显存容量≥80GB,服务器总显存容量≥640GB。

5、高速存储网卡:2个USB接口,1个VGA接口

1个串口,1个USB 3.0接口,1个RJ45管理口,1个OCP3.0网卡 (支持NCSI功能),配备≥2个千兆RJ45端口;≥2个万兆端口(带2个SFP+模块)

▲6、数据缓存存储:前置8块2.5 NVME U.2硬盘,最大支持16块NVME或E3.S内置2块M.2 NVME/SATA SSD,配备≥2个1T PCIE4 SSD硬盘; 4块PCIE5 3.84T NVME U.2 SSD硬盘

7、阵列卡:可选配支持RAIDO、1、10、5、50、6、60 等支持 Cache 超级电容保护,提供 RAID 状态迁移、RAID 配置记忆,≥2G 缓存。

▲8、电源6个1600W/2000W/2200W/3000W ,支持N+N几余模式,3+3冗余电源,每个电源≥3000W。

▲9、带管理网络接口:服务器配备≥2个万兆 RJ45 以太网口,并且配备≥3个MCX******查看详情AS-HEAT 单口200G IB卡+4个MCX*****查看详情AAS-NEAT 单口 400Gb*4 IB卡。支持 IPMI, SNMP, KVM, HTTPS。

10、服务器配备≥8个2.5硬盘插槽

11、系统支持Microsoft Windows Sever、Red Hat 、SUSE、buntu Linux、Vmware等主流操作系统

1

备注:

本采购文件不指定产品品牌与型号,但应按照高端品牌配置;技术要求文件中如果出现了某品牌产品的规格和参数,其目的是为了方便供应商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任何品牌指向性,供应商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所列规格和参数需求投标,提供相当于或高于所列技术标准的设备(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规格和参数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但供应商认为能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所列规格和参数需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生产厂商证明文件以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产品彩页和由有关政府部门或者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者报告)。

二、其它要求

(一)、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要求

1.设备原厂商提供配件至少三年质保和三年7*24小时现场保修服务, 包括硬件保修电话支持、现场支持、软件升级。

2.应明示售后服务中心地址、电话、负责人和服务组织机构,7*24小时服务;

3.为保证师资水平的不断提高,供应商应具有进行现场培训、集中培训及厂家培训的能力,培训后应达到能操控项目产品、完成任务的基本水平;

4.供货方需提供设备的全部技术资料;

5、验收要求:由采购人指定人员在指定地点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对以及验收,并出具验收清单,作为交货和结算的依据。验收依据为国家相关规定、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等。

(二)、供货日期与供货地点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2、交货地点: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或其他甲方指定地点。

3、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成交供应商无法按时交货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同意按采购人要求对采购产品进行调整,并保证所供产品不高于市场价。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及标准

本次采购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采购人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当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分办法:采购人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评分因素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价格部分

(30分)

报价

(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评比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30

注:价格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30

商务部分(6分)

类似业绩(4分)

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以签订日期为准)与本项目类似业绩,每提供1份有效业绩,得4分,最多得4分。

注:本项目类似业绩指与本项目类似的信息化设备(或信创产品)相关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及显示项目内容的相关页】

4

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2分)

(1)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商务响应全面,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资料清晰齐全,每页有页码的得2分;

(2)商务响应较全面,内容较完整,资料较齐全,但格式不够规范或目录不能一一对应的得1分;

(3)内容不完整,资料不够齐全,格式不够规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2

技术部分

(64分)

技术响应

(28分)

供应商对“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二、技术要求”响应情况,全部满足要求可得满分28分;带“▲”号标记的条款为重要指标项,共6项,每满足一项,得3分;无标记的条款得为一般指标项,共5项,每满足一项得2分。

28

技术服务方案(36分)

(1)供货、安装、调试方案(12分)

供货方案详细,服务体系完备,供货措施得力,服务内容完整全面的,得12分;

供货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全面,具有服务体系和供货措施,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的,得7分;

服务内容不完整,服务体系和供货措施欠缺的,得2分;

未提供服务方案或不能满足评比文件已提出的服务要求,此项评审得0分。

(2)质保、售后服务方案(12分)

质保、售后服务方案完全满足评比文件要求,且方案详细,服务体系完备,服务内容完整全面的,得12分;

质保、售后服务方案完全满足评比文件要求,且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全面,具有服务体系内容的,得7分;

质保、售后服务方案完全满足评比文件要求,但方案内容有欠缺,服务体系欠缺的,得2分;

质保、售后服务方案不满足评比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服务方案的,此项评审得0分。

(3)培训方案和措施(12分)

培训的方案优于评比文件要求,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措施,方案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得12分;

培训的方案完全满足评比文件要求,保障措施方案基本可行,部分有针对性,可实施性较可行,得7分;

培训的方案完全满足评比文件要求,保障措施方案有欠缺,针对性有欠缺,可实施性不足,得2分;

培训的方案不满足评比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方案和措施的,此项评审得0分。

36

综合评分

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供应商综合得分 =价格部分得分+客观部分得分+ 主观部分得分.

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格式)

采购合同

(以双方实际签订为准)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高性能人工智能服务器采购项目

采购人: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

中标人:

签署日期: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一、采购内容:

(明细详见附件)

二、采购货物数量、交付时间及地点

1.采购货物数量:见附件或以甲方的订货单为准。

2、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3.交付地点: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或其他甲方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货物单价中包括提供服务所必需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综合报价,包括设备费、人员工资、保险费、管理费、运费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合同期内本合同单价金额不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60%,即人民币(大写) 元(¥ )。

(2)自货物交付且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40%,即人民币(大写) 元(¥ )。

乙方收款信息:

开户行:

名称:

帐号:

四、验收

1.甲方应在交货时对所供“合同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但不被视为最终检验。

2.甲方在验收时对“合同货物”的型号、颜色和外观等有异议,或对“合同货物"的性能进行测试后,就质量、技术性能等方面的问题可要求乙方免费换货。

3、交货验收后,甲方在任何时间发现货物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者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合同要求等情况的,均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货物或者退货,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

五、质量标准及售后

1、供应商对所售货物质量负责,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设备质保期不低于3年,所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

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合同货物”完全符合供货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同时确保提供的“合同货物“在正确使用下使用保质期内应具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在交货前由于运输、存放等情况下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产品失效及不足负责。

3、乙方在接到甲方对货物异议的电话或通知后,应及时做好解释对接,如不能消除异议的,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提供同型号产品。

4、乙方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的现场检查及电话回访。

5、乙方应满足甲方提出与所提供的“合同货物”相关且经双方同意的其它要求。

六、双方注意事项

1、甲方收到货物之后按照合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及时付款。

2、乙方保证货物是原厂家全新并未使用过的,其名称、数量、型号与合同保持一致。

3、乙方按照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货及提供服务,甲方可以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日,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2%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20%。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未交付货物,甲方可向乙方发出通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

2、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的,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更换,经更换后仍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双方就合同发生争议、应先本着公平信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如达不成一致,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或经双方同意之后终止本合同。

十、其他

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有补充规定,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交付货物必须是取得厂家授权的正规产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商标专用权的情形。

十一、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保存四份,乙方保存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附件--磋商文件的格式 附件1   磋商报价函(格式)

致: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服务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及电子版 1 份:

1.报价一览表

2.磋商分项报价说明表

3.技术规格偏离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磋商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总价为人民币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单价之和)。

(2)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 号(项目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此磋商响应有效期为自磋商日起 90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供应商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承诺不属于供应商须知第1.2.9 条中提及的任何一种情况。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与本此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_

电子邮件: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帐号:

日期:


附件2   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人民币/元)

磋商保证金

(有/无)

交货期

备注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注:1、供应商须以报价书规定的报价单位填写此表。

2、本表所列综合单价合计应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

3、报价包含货物自身价格、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其他费用等所有一切费用的单价。

附件3  磋商分项报价说明表

序号

分项名称

制造商

产地/国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价

(元)

数量

合价(元)

1.

主设备/系统及标准附件

1.1 …… 1.2 ……

...

1.2 …… 1.2 ……

...

2

备品备件

3

专用工具

4

安装、调试、检验\

5

培训

6

售后服务

7

至最终目的地运保费

8

其他

总价

注:参考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分项名称自行增减。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注: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附件4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注: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5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5-1 法人营业执照

说明:

1、供应商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法人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非法人企业,须提供经有权机关有效查验的其他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附件5-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采购(含任何采购方式),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注:须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附件5-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中国 采招网(bidcenter.com.cn)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单位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员工数量

共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主要业绩

见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备注

( 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5-4 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果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应当能说明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情况。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文件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附件5-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

2、供应商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必须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3、国家、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保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附件5-6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纳税的企业。

2、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3、国家、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业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供应商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附件5-7 参加本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注: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主体信用记录,并下载信用报告(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自公告时间始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如查询日期截图内容如开标当天查询内容不一致,以开标当天为准)


承诺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如我公司声明与实际不符,我公司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附件5-8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附件6 磋商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中若成交,我们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当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

承诺方公章: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附件7——根据评审办法及采购需求中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自行编制)

,北京市,海淀区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