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松江区广富林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江区广富林街道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查看详情(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XSJ-2016GK061)
3、预算编号:15-591622,15-60144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松江区广富林街道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2016年9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就餐需求和食堂管理服务。
5、交付地址:松江区广富林街道机关食堂
6、交付日期:2016年9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7、采购预算金额:*******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查看详情(国库资金:*******查看详情;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6-2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6-2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7-13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7-13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于2016年06月23日至2016年06月29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携带上述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至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松江区人民调解中心东侧)(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原件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不再办理,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注:上述内容原件经核对后即刻返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广富林街道办事处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松江区人民北路1111号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 |
邮编: | 201600 | 邮编: | 201600 |
联系人: | 沈辉英 | 联系人: | 王勇敢 |
电话: | ********查看详情 | 电话: | (021)********查看详情 |
传真: | ********查看详情 | 传真: | (021)********查看详情 |